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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7/2004

刊登日期:

2004.7.5

版數:

1193-1195

  • 核准職業技術高中教育的電子技術課程之課程計劃。
被廢止 :
  • 第22/2021號行政法規 - 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
  •  
    相關法規 :
  • 第54/96/M號法令 - 規範「技術及職業教育」--廢止九月四日第44/82/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及藝術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2/2021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4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日間學制的職業技術高中教育的電子技術課程之課程計劃。該課程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中並成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為了本批示的目的,電子技術課程的定義及指引總方針,按照下列專業輪廓訂定之:

    作為電子技術員,學員於完成課程時,除了其他職能外,應有資格處理電腦及電子電路的維修工作,並且能確保電子設備與電子產品生產過程的質素,以及掌握初級電腦通訊及微處理器應用技術,以達到投身該項職業之目的。

    三、為著投身職業生涯的目的,電子技術課程授予電子技術員證書;而為了繼續升學的目的,則授予等同於同等年期的高中教育課程的文憑。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高中電子技術課程

    培訓領域 培訓內容 課時(小時) 合共
    高一 (a) 高二 (a) 高三 (a)
    社會文化 中國語言及文化 200 5  200 5     400
    葡萄牙語言及文化 80 2  80 2     160
    個人及社會發展 40 1 40 1     80
    數學 160 4 160 4     320
    自然科學 160 4 160 4     320
    體育 80 2 80 2     160

    合共

    720   720       1440
    專業技術與實踐 專業英語 120 3 120 3     240
    電腦基礎 120 3         120
    微處理器及自動控制系統     120 3 80 2 200
    電路原理及設計 80 2         80
    通訊原理     80 2     80
    電子學 80 2 80 2 80 2 240
    軟件應用與設計 80 2 80 2     160
    技術繪圖         80 2 80
    工業組織及管理         80 2 80
    合共 480   480   320   1280
    總計 2400 320   2720
    專業實習

    實習一般在實際工作環境中進行。

    按照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實習課得以模擬實踐及實際實踐的形式進行。

    實習活動應與本課程的工作特徵相符

      880 880

    總計

      1200 3600

     

    專業能力考試

    (a)屬指引性的每週時間表的課時,因要視乎有關課程的性質及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附件II的f)的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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