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2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14

刊登日期:

2014.11.24

版數:

810-811

  •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兩項設施及核准“氹仔東北體育中心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被廢止 :
  • 第19/2015號行政法規 - 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法規 :
  • 第19/2002號行政法規 - 訂定體育發展局管轄的體育設施和設備的一般使用規定——若干廢止。
  • 第1/2006號行政法規 - 核准體育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體育運動設施 - 體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9/2015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22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及第1/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一款(十五)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下列設施:

    (一)《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二)《永寧廣場自由波地》。

    二、核准載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份的“氹仔東北體育中心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三、上款所指的收費表列入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件內。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表I——租場費用

    體育設施 日間
    每小時收費
    夜間(1)
    每小時收費
    冷氣費
    (每小時收費)
    全日收費 暖水泳池
    每小時收費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室內體育館 $50 $100 $200 冷氣
    (08:00~18:00) (18:00~23:00) $2,400
    網球場 $30 $50(1)
    壁球場 $30 包括在內
    多功能室 小-$100、中-$200、大-$400 包括在內

    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

    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表II ——個人租場費用

    體育設施 18歲以下或持頤老咭人士 公眾18歲或以上收費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壁球門票 $ 30/小時
    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網球門票 $30/小時(日間) $50/小時(夜間)(1)
    足球門票 $150/小時
    羽毛球門票 $20/小時

    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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