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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鑑於判給GE Medical Systems (Hong Kong) Limited執行「影像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及供應更換一個GE牌HiSpeed型號之X光球管」工作之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GE Medical Systems (Hong Kong) Limited訂立「影像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及供應更換一個GE牌HiSpeed型號之X光球管」工作的執行合同,金額為$2,886,632.70(澳門幣貳佰捌拾捌萬陸仟陸佰叁拾貳元柒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3年 | $ 2,285,843.80 |
2004年 | $ 600,788.90 |
二、二零零三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編號07.10.00.00.05、次項目 4.021.040.02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四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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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機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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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判給澳門專業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華士古達加馬花園地下停車場工程之監察」工作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澳門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訂立「華士古達加馬花園地下停車場工程之監察」工作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331,640.00(澳門幣壹佰叁拾叁萬壹仟陸佰肆拾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3年 | $ 1,085,175.00 |
2004年 | $ 246,465.00 |
二、二零零三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編號07.06.00.00.06、次項目 8.044.040.03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四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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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判給權暉建築、廣建集團合作經營執行「澳門運動場擴建及改善工程」的施工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 許可與權暉建築、廣建集團合作經營訂立「澳門運動場擴建及改善工程」的執行合同,金額為$209,172,379.30(澳門幣貳億零玖佰壹拾柒萬貳仟叁佰柒拾玖元叁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3 年 | $ 84,000,000.00 |
2004 年 | $ 125,172,379.30 |
二、二零零三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編號07.06.00.00.01、次項目 7.020.100.01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四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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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廢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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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03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第5/2003號行政法規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所指的印件格式,連同規格及內容載於本批示附件,該等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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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一月三十日第7/95/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澳門金融管理局可透過代理發行機構,繼續接受更換根據五月四日第16/98/M號法令規定回收的澳門幣十元紙幣。
二、上款所指許可的有效期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三、本批示由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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