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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摘錄數份

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

批 示 綱 要

按照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日總督的批示和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

Ana Cristina Martins Vilas Lao,澳門財政司二等文員,經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護理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按照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護理總督的批示和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

José Aires Paulo Mota e Reis Pereira,澳門立法會輔助部門三等文員,經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一日總督及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預算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José Coelho Dias dos Reis,澳門治安警察廳副區長,經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護理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Luís Maria Rodrigues Pinto,澳門治安警察廳區長,經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護理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按照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護理總督的批示和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

Amélia Maria Nogueira de Canhota,澳門衛生司高級護士,經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二日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Alberto Mário Campante Vieira de Jesus Lisboa,澳門市政廳人員編制三等文員,經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總督及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預算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Isabel Maria Gomes Cabral Ventura Pinto Marques,澳門教育暨青年司中學教師,經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護理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Hortense Adelinda de Jesus Alecrim Jorge Valente,澳門教育暨青年司中學教師,經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七日護理總督及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二日預算國務秘書的批示獲確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部門的權利,茲應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廢止該批示。

(澳門審計法院於一九九八年九 月二十三日取消有關註錄)

按照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衛生部長及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以助理部長之名義的聯合批示:

Irene Rosário da Silva,澳門衛生司編制一等衛生檢查員 ——以一等衛生助理技術員職級納入葡萄牙共和國衛生人力資源廳臨時編制。

(一九九八年八 月二十四日澳門審計法院註錄)

按照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預算國務秘書以財政部長之名義及公共行政暨行政現代化國務秘書以助理部長之名義的聯合批示:

Maria de Fátima Pereira de Oliveira,澳門經濟司編制二等文員——以行政二等文員職級分配往葡萄牙共和國公共行政統籌司。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澳門審計法院註錄)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於澳門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

主任 蕭曼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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