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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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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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GM/95號批示,終止高等法院一名法官之定期委任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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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SAEF/95號批示,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之董事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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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SATOP/95號批示,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荷蘭園正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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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SATOP/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第二期——雞頸山景物之修復及結合」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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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SATOP/95號批示,關於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之土地事宜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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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SAAEJ/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塔石公共浴室重新利用」計劃訂立合同
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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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SACTC/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限予旅遊培訓學院院長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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