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十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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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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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GM/95號批示,命令設立一委員會以訂定本地區將取得之車輛之價格、汽缸容量及馬力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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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GM/95號批示,委任司法官培訓中心之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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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GM/95號批示,免除派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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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GM/95號批示,將派駐賽馬會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之委任續期
立法會輔助部門: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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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SAEF/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限予資源分析及評估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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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SAEF/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限予統計暨普查司司長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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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SATOP/95號批示,轉授若干權限予焚化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第一期」工程中花園之開辟及灌溉系統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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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SATOP/95號批示,關於更正第82/GM/92號批示(交換一幅位於石街附近之土地)事宜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