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
第89/SATOP/95號批示,關於重新整體利用兩幅位於河邊新街及鹽巷之相連土地,並修正該兩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之土地合同事宜
-
第90/SATOP/95號批示,關於第43/SATOP/93號批示所載,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之土地合同事宜(關於三幅土地之贈與,該三幅土地及其接壤土地係位於美副將馬路及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均以租賃方式批出)
-
第91/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及建造馬交石高架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第92/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監察及輔助澳門污水處理廠訂立合同
-
第93/SATOP/95號批示,關於委任政府船塢廠長事宜
-
第94/SATOP/95號批示,關於委任燃料產品設施監察委員會主席事宜
-
第95/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及建造氹仔綜合運動場——澳門體育館之練習場地之照明」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第96/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澳門文化中心地基」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