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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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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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SAEF/95號批示,關於給予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及中葡土地小組葡方代表處一常設基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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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SAEF/95號批示,關於給予身分證明司一常設基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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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SAEF/95號批示,關於將給予經濟委員會之款項劃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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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SAEF/95號批示,關於將給予過渡期事務研究暨計劃辦公室款項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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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SAEF/95號批示,關於給予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辦公室一常設基金事宜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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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SATOP/95號批示,關於將位於近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以長期租借方式無償批給之一幅土地撥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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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SATOP/95號批示,將以第171/SATOP/93號批示為依據之合同組成部分之平面圖予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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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SATOP/95號批示,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區之土地合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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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SATOP/95號批示,關於以公開競投形式,將位於路環竹灣海灘之一幅土地以租賃方式批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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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北安灣區域範圍之排水系統及劃分街道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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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I/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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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兩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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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董事長及執行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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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董事會之四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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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大會主席團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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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SATOP/95號批示,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監事會一名成員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