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5/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0/2025

刊登日期:

2025.10.3

版數:

10-11

  • 續任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6/2022號行政法規 - 工商業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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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中小企業援助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財政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5/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6/2022號行政法規《工商業發展基金》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工商業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一)劉傑麟,陳子瑩為其候補成員;

    (二)翁年輝,李俊傑為其候補成員;

    (三)林凱健,陳凱詩為其候補成員;

    (四)羅鵲萍,財政局代表,周文雅為其候補成員。

    二、上款所指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戴建業

    ———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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