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3/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24/2011號行政法規《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結合第91/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穎妍為行政公職局局長,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行政公職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張永春
———
附件
委任梁穎妍擔任行政公職局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梁穎妍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行政公職局局長一職。
學歷:
- ——澳門大學中文法學士;
- ——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高等專科學位。
專業簡歷:
- ——2005年進入公職;
- ——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文員;
- ——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勞工事務局技術輔導員;
- ——2008年5月至2013年7月,前港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 ——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海事及水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 ——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法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 ——2017年4月至7月,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代處長;
- ——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
- ——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
- ——2021年7月至10月,法務局代副局長;
- ——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法務局副局長;
- ——2023年4月至5月,法務局代局長;
- ——2023年5月至今,法務局局長。
葡文版本
第14/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24/2011號行政法規《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結合第91/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淑貞為行政公職局副局長,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行政公職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張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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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陳淑貞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陳淑貞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公共行政學);
-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碩士(當代中國研究專業)。
專業簡歷:
- ——2003年進入公職;
- ——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行政暨公職局技術輔導員;
- ——2005年2月至2006年4月,行政暨公職局技術員;
- ——2006年4月至2011年9月,行政暨公職局高級技術員;
-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行政公職局高級技術員;
-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處代處長;
- ——2012年9月至2023年9月,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處處長;
- ——2023年9月至今,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及運作廳廳長;
- ——2025年2月至今,行政公職局代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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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智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