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6/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5/2025

刊登日期:

2025.6.18

版數:

8-9

  • 續任財政局兩名人員擔任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職務。
相關法規 :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36/99/M號法令 - 確定稅務執行處處長職位之據位資格及助理處長之聘任與甄選制度——廢止七月六日第46/87/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6/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二)項、七月二十六日第36/9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92/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財政局人員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及林秀敏擔任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職務。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戴建業

    法規:

    第6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5/2025

    刊登日期:

    2025.6.18

    版數:

    9

    •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0/2011號行政法規 - 旅遊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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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旅遊發展委員會 - 旅遊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11號行政法規《旅遊發展委員會》第四條第一款(七)項及(二十九)項,以及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一)旅遊局代表司徒琳麗;

    (二)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吳立新。

    二、本批示委任的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戴建業

    ———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羅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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