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9/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38/2024

刊登日期:

2024.9.19

版數:

13415-13444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相關法規 :
  • 第34/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起對雙方生效。
  •  
    相關類別 :
  • 免簽證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二)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中文、哈薩克文及英文正式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哈薩克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相應的葡文譯本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