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經第3/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及第十-B條,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朱婉儀為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委任朱婉儀為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一職的理由如下:
學歷:
專業簡歷: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經第3/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十-C條,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馮婉琪為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副主任,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委任馮婉琪為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副主任的依據如下:
學歷:
專業資格
—資深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
專業簡歷: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8/2020號行政命令,以及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且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治安警察局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於下列公共地方(附表)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二、治安警察局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本批示許可使用期間與第20/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指的屆滿日一致,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附表: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TJ039 | 蓮花路 | 蓮花路 |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