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0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1/2023

刊登日期:

2023.12.21

版數:

15643

  • 續任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榮興彩票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中式彩票專營特許合同》第十六條第一款,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羅志輝為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元六千六百元。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20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1/2023

    刊登日期:

    2023.12.21

    版數:

    15643-15644

    •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 - 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文化發展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1號行政法規《文化發展基金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二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

    (一)陸波;

    (二)飛安達;

    (三)何敬麟;

    (四)馬若龍;

    (五)胡達忠;

    (六)盧潔兒;

    (七)何超瓊;

    (八)張少東;

    (九)陳志玲。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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