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8/2020號行政命令,以及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且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治安警察局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如下:
(一)取消使用經第68/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許可使用的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附表一);
(二)取消使用經第89/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許可使用的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附表二);
(三)取消使用經第43/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許可使用的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附表三);
(四)於下列公共地方(附表四)安裝及使用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五)於下列公共地方(附表五)安裝及使用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二、治安警察局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第一款(四)項所指攝影機的許可使用期間與第68/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指的屆滿日一致;第一款(五)項所指攝影機的許可使用期間與第89/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指的屆滿日一致;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四、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附表一: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C007A |
水坑尾街 |
水坑尾街,白馬行,鴨巷 |
2. |
I003 |
河邊新街 |
河邊新街,下環街,如意巷,航海學校街 |
附表二: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TD032 |
布拉干薩街 |
布拉干薩街,大連街 |
附表三: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W046A |
黑沙環中街 |
黑沙環中街 |
附表四: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C007B |
水坑尾街 |
水坑尾街,白馬行,鴨巷 |
2. |
I003A |
河邊新街 |
河邊新街,下環街,如意巷,航海學校街 |
附表五:
序號 |
鏡頭編號 |
安裝位置 |
監察範圍 |
1. |
W046B |
黑沙環中街 |
黑沙環中街 |
2. |
TD032A |
布拉干薩街 |
布拉干薩街,大連街 |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