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úmero 40
II
SÉRIE

Quinta-feira, 5 de Outubro de 2023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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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公證署

澳門國際華商促進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2號95/2023。

澳門國際華商促進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國際華商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且存續期為無限期。宗旨為致力於促進經貿交流、加強華商團結、服務會員經營的企業和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發展;通過舉辦商貿論壇、招商推介、參觀考察和推行文化活動等形式,為會員經營的企業搭建交流合作平臺,並積極參與建設澳門和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秉持愛祖國及愛澳門的精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氹仔珍珠圍創福豪庭第三座5樓V。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享受本會提供的福利。

(二)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六條 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一)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負責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 會員大會設一主席團,其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秘書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由理事會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的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決議,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票;然而,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五)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本會章程的原則下,得制定本會內部規章。內部規章之解釋、修改及通過之許可權均屬會員大會。

第八條 理事會

(一)本會執行機關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一)本會監察機關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 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各界人士贊助及政府資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胡巧儀


第 一 公 證 署

澳門陝西合作發展促進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 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2號94/2023。

澳門陝西合作發展促進會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陝西合作發展促進會”。

第二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漁翁街166至190號永好工業大廈3樓E。

第三條 宗旨

本會宗旨為以澳門為基點,在“愛國愛澳”的前提下,增進澳門和陝西兩地商界的互信互利,加強澳陝兩地在歷史文化、科技、商貿、能源及文旅產業等多方面的合作;凝聚僑心僑力,增強澳門企業界的愛國之心和民族自豪感;宣傳和展示澳門與內地新時代經濟協作的新風貌;搭建澳門與內陸地省份的新經貿合作橋樑,為拓展澳門與陝西的合作領域作出貢獻;同時,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陝西省之間招商引資及經貿交流活動的橋樑紐帶,將全力促進澳陝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貢獻。

第四條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本會之存續期為無限期。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會員資格

凡贊同本會宗旨及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六條 權利及義務

1.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享有本會提供的一切福利。

2.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七條 經費

本會財政收入源自會員繳交的會費、熱心人士及機構的捐贈及資助;倘有需要,理事會得決定籌募。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八條 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九條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一主席團,其成員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及一名秘書組成,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辦至少一次會議,由理事會最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最少提前八天透過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由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4. 會員大會必須在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決議。如出席人數不足半數,則可於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經第二次召集的會員大會不論人數多寡,均可作出決議。

5. 會員大會會議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然而,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而解散本會的決議則取決於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十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2. 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每半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 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第十一條 監事會

1. 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關,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及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每半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由監事長負責召集。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而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同票。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胡巧儀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澳門電動車商會

ASSOCIAÇÃO COMERCIAL DA VEÍCULOS ELÉCTRICOS DE MACAU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3/ASS/M4檔案組內,編號為247。

澳門電動車商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電動車商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COM­ER­CIAL DA VEÍCULOS ELÉCTRICOS DE MACAU”,英文名稱為“THE COM­­­­MER­CIAL ASSOCIATION OF MACAU ELECTRIC VEHICLES”。

第二條 宗旨

本會宗旨為推動澳門電動車車主聯誼及技術交流,帶動澳門電動車市場普及;促使有意轉用電動車輛的用家更積極考慮購買電動車輛,促進澳門電動車產業發展;促進同業之技術合作及開發,加強同業間之溝通和交流;推廣節能減碳能源;維護電動車車主和業界之權益。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溜冰路128號葡京人室內停車場GR06,GR14號鋪,本會在成立之日開始運作,其存續不設期限,倘有必要時,經會員大會決議後可遷至本澳任何地方。

第四條 性質

本會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團體。本會的法人代表為本會的理事會理事長。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會員資格

凡在本澳合法經營電動車業務之僱主、董事、經理、司理、股東,或認同本會宗旨之工商企業人士,經本會會員介紹及須填寫申請表,並由理事會負責審核和批准,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而會員退會,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理事會。

第六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入會費及週年會費的義務。

(三)會員如有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名譽或利益者,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情節重大者,在經理事會決議,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會成員同意再經理事長簽署確認後可勒令其退會,其會費不予退還。

(四)有批評、建議、質詢有關本會事宜之權。

(五)出席會員大會及參加討論與表決。

(六)在符合法律規定下,要求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七)經理事會同意,舉行有關電動車或本會事務有關的座談會。

(八)介紹新會員入會。

(九)關心本會的發展,推動會務及促進本會會員之間的合作。

(十)向本會提供信息和情況。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七條 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八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負責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及秘書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召集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九條 理事會

(一)本會行政管理機關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各一名,理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十條 監事會

(一)本會監察機關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各一名,監事若干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一條 經費

(一)入會費。

(二)週年會費。

(三)捐款或其他收入。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第二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勞嘉健Lou Ka Kin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澳門中華傳統武術學會

INSTITUTO DE ARTES MARCIAIS TRADICIONAIS CHINESAS DE MACAU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3/ASS/M4檔案組內,編號為248。

澳門中華傳統武術學會

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性質及宗旨

第一條

名稱

學會中文名稱爲“澳門中華傳統武術學會”,中文簡稱爲“傳武學會”,葡文名稱爲“INSTITUTO DE ARTES MARCIAIS TRADICIONAIS CHINESAS DE MACAU”,英文名稱爲“MACAO INSTITUT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ARTIAL ARTS”(在本章程內簡稱為學會)。

第二條

會址

會址設於澳門商業大馬路251A-301號友邦廣場20樓,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會址可以遷移。

第三條

性質

學會為非牟利之團體,由個人或團體組成,受本章程、內部規章及現行有關法例所約束。

第四條

宗旨

一、團結武術界人士,共同探索練法與技法,分析歷史與發展,探討文化與傳承,結合武術與學術研究方法,致力探索及推動中華傳統武術可持續發展體系。

二、研究中華傳統武術各派系發展狀況並定期發表報告。

三、建立現代化武術培訓課程。

四、定期舉行武術比賽及交流研討會。

五、聯繫世界各國各地著名中華傳統武術培訓機構開展合作。

六、培訓學員參加國際及國内比賽及表演。

第二章

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會員

一、凡對中華傳統武術有興趣的人士、社團或組織,願意遵守本會會章,填妥入會申請表,經學會理事會批准,可成為會員。

二、對學會及中華傳統武術發展有特別貢獻之人士﹐經理事會提名及會員大會通過﹐可成為名譽會員﹐但不享有本會選舉權。

三、可邀請對中華傳統武術領域傑出或有貢獻之人士出任學會顧問或名譽顧問、榮譽會長或名譽會長,但不享有本會選舉權。

第六條

會員之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可參與學會之專項委員會,舉辦之培訓比賽,研討會及其他有關活動。

三、可向理事會要求舉辦專項武術活動。

四、可通過學會出版中華傳統武術書籍,影像產品,或研究論文等。

第七條

會員之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接受行政領導,執行學會之決議。

二、繳交會費。

三、積極參與學會各項活動。

四、定期以文字報告形式提交本武術派別發展狀況或個人習武心得。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八條

機關

學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九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學會最高權力機關,由所有會員組成,負責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會長、大會秘書、副會長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通過資產負債表及其他事項。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大會秘書及副會長若干人,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必須召開一次,由行政管理機關按章程所定之條件進行召集。必須在會議舉行八天前以挂號信件方式或通過簽收之方式召集各會員,召集書內要列明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首次召集時,出席之會員代表必須不少於全體會員半數,若不足半數,大會押後半小時進行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代表數目,大會均得召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由三分之二或以上享有權利之會員要求,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會員大會決議須經出席會員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但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除外。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十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學會之行政管理機關,負責組織海内外武術擴展相關培訓活動;訪問海内外相關武術組織及團體建立長期交流渠道;草擬並執行本會活動之每年度計劃和預算案;訂定會費,活動及研究經費金額及交付之形式;審批會員之申請;訂定規章制度及處罰條例;設立中華傳統武術研究專項委員會協助各武術活動;發展會員人數;向會員大會提供有權投票的會員名單。

二、理事會由七人或以上之單數成員所組成,設理事長、秘書長和財務長各一名,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及理事各若干名。理事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各職務人選由理事長從理事會成員中選定。

三、經理事會決議,理事會成員同時可兼任兩份理事會職務。

四、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並主持,如理事長無暇,可委託常務副理事長代行,出席會議之成員人數須超過半數方可議決事項。監事會成員可列席理事會議,但不具投票權。

五、理事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之過半數票,若表決平票時,理事長有權再投一票。

第十一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為學會之監察機關,負責監督預算案之執行,在必要時,審查學會帳目;審核每年之財政報告及帳目,編制年度報告;審理會員違規並按規則處罰。

二、監事會由三人或以上之單數成員所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各若干名,監事長由會員大會選舉選出,副監事長及監事由監事長從監事會成員中選定。

三、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並主持,出席會議之成員人數須超過半數方可議決事項。

四、當監事長認為有需要時,監事會成員可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十二條

任期

各機關據位人員之任期均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四章

財政

第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交之會費;

二、會員及社會熱心人士之捐贈及贊助;

三、政府有關部門資助;

四、所舉辦活動之贊助。

第十四條

支出

一、學會之支出由收入負擔;

二、費用開支手續要按學會財務制度辦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處罰

會員需遵守學會章程及規章制度,若出現故意違反紀律的行為,損害學會利益或名譽者,由監事會根據情節輕重,對會員作出下列懲罰決定:

a)口頭警告;

b)書面警告;

c)暫停會員參加對外擴展及訪問活動一年;

d)暫停會員各項活動參與權利一年,但保留會籍;

e)取消會籍。

第十六條

欠繳會費

每年第一季度徵收會費,連續三年逾期欠交者,視作自動退會論。

第十七條

解釋

本章程之解釋權歸會員大會,若有與法例相抵觸的,按有關法例辦理。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第二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勞嘉健Lou Ka Kin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澳門老齡產業協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3/ASS/M4檔案組內,編號為242。

澳門老齡產業協會

章程

第一條

會名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老齡產業協會”。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以慈善為目的,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為行業發展服務、為老年人服務,依法維護會員權益,促進老齡產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會會址

本會會址設在澳門火船頭街16號至20號16號碼頭地下E鋪,在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及設立分區辦事處。

第四條

組織機關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五條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 會員大會設一主席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及秘書最少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召集書內應註明會議召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4. 會議在至少半數會員出席下方可議決,如出席人數不足,則順延半小時召開,屆時則不論出席之會員人數多少,均視為有效召開。

5.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六條

理事會

1. 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2. 理事會由最少五名或以上的單數成員所組成,包括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最少各一名、秘書和財政各一名,通過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七條

監事會

1. 監事會為本會的監察機關,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2.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包括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最少各一名,通過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 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八條

榮譽職銜

1. 理事會可根據會務發展的需要,酌量聘請社會賢達人士任本會的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及顧問等職銜;

2. 對本會曾作出過一定貢獻之離職據位人,可酌量授予榮譽稱號。

第九條

會員資格

凡認同本會章程及宗旨,填寫入會申請表,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十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1. 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2. 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的義務。

3. 貫徹本會宗旨,促進會務發展。

4.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及良好社會形象。

5. 團結及促進會員和地區間合作與交流。

6. 按規定交納會費。

7. 不得作出任何損害本會聲譽及權益的行為。

8. 沒有得到理事會同意並授權,任何會員不得開展任何對外活動。

9. 如遇有保密信息的情況下,必須遵守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本會所有行為、合約及文件須理事會理事長或會員大會會長簽署。

第十二條

經費及帳目

本會的收入來源主要來自本會會員的會費、活動的收費、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任何資助及捐款,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十三條

附則

本章程若有遺漏或不清晰之處,由理事會通過提請會員大會解釋,其他事項按本澳相關法例辦理。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於第二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勞嘉健Lou Ka Kin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無限跑步俱樂部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3/ASS/M4檔案組內,編號為246。

無限跑步俱樂部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為“無限跑步俱樂部”,英文名稱為“INFINITY RUN CLUB”。

第二條——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光復街10號新景花園5樓E座,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後,會址可遷移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其他地點。

第三條——本會是非牟利團體。宗旨是透過科學化的訓練來提升澳門長跑運動員的水平。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對體育運動有興趣之人士,皆可申請加入為本會會員,但必須經過理事會批准後方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會員之權利:

(一)參加由本會主辦之比賽及活動;

(二)向本會提出所認為對體育運動發展有用之措施。

第六條——會員之義務:

(一)遵守本會和本會已加入之相關組織之章程和規章;

(二)尊重本會之決議;

(三)在本會指定之期限內繳交會費,以及因參加由其主辦或協辦之活動的報名費。若會員連續兩年欠繳納會費,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七條——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上述各組織機關之據位人的任期均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會員大會負責:

(一)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解任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各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和財政收支報告;

(四)決定會務方針等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條——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及秘書一名。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召集書內須註明開會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會員大會會議必須在澳門舉行。

第十條——會員大會舉行時,如出席會員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則延遲半小時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會員人數多寡,均可進行決議。

第十一條——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召集會員大會;管理日常事務;負責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一至三名、秘書一名、財政一名及理事若干名。

第十二條——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關,負責監察理事會之運作;查核帳目及提供有關意見。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秘書一名及監事若干名。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三條——本會經費的來源為:

(一)會員會費;

(二)任何對本會的社會贊助與捐贈。

第五章

章程之修改及本會之解散

第十四條——修改本會章程之會員大會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十五條——解散本會之會員大會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會章程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若有未盡善之處,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修訂。

第十七條——本會章程未規範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執行。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第二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勞嘉健Lou Ka Kin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澳門環球光電射擊俱樂部

CLUBE DE TIRO A LASER WAN KAO DE MACAU

為着公佈之目的,透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23/ASS/M4檔案組內,編號為245。

澳門環球光電射擊俱樂部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環球光電射擊俱樂部”,葡文名稱為“CLUBE DE TIRO A LASER WAN KAO DE MACAU”,葡文簡稱為“CTLWKM”。

第二條 宗旨

第一款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促進會員用光電系統進行定靶,活動靶等射擊活動。

第二款 為遵從宗旨,本會將常規性舉辦:

(a)理論及實習訓練;

(b)定期考試及年度賽事。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嚤囉園路14號珍珠閣12樓B座。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會員分為三類,分別為:創會會員,名譽會員,普通會員。

(a)致力使本會成功創辦的會員均為創會會員,但在本會章程公佈後方加入為會員者,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成為創會會員。

(b)對本會有卓越貢獻的會員,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為名譽會員。

(c)不論任何國籍及性別人士,只要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由其本人提出申請及任何一名會員推薦,並經由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普通會員。

第五條 會員義務

會員的義務:

(a)遵守本會會章。

(b)尊重及遵守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的決議。

(c)依期繳交會費及任何欠繳或應交費用。

(d)按照會章規定參加會員大會。

第六條 會員權利

會員的權利:

(a)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b)享受由本會提供的一切娛樂活動及福利。

(c)按照會章規定,當選本會組織機關之據位人。

第三章 組織機關

第七條 機關

第一款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二款 組織機關之據位人的選舉由會員大會以不記名方式投票,並取決於出席會員的絶對多數贊同票通過,其任期為兩年,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 會員大會

第一款 會員大會由所有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負責修改會章;審議理事會的報告和帳目;以理事會提出的建議為基礎,批准調整會費;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第二款 會員大會主席團設主席一人,秘書兩人。

第三款 會員大會每年必須舉行一次,大會之召集需提前十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四款 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由三分之一或以上會員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第五款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六款 本會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本會章程的原則下,得制定本會內部規章。內部規章之解釋、修改及通過之權限均屬會員大會。

第九條 理事會

第一款 理事會為本會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及管理法人。

第二款 理事會由最少五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各若干名、秘書一名、財政一名。理事會會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絶對多數贊同票,如遇票數相等時,理事長可多投一票。

第三款 本會所有行為,合約,文件均由理事長及一名副理事長共同簽署。

第十條 監事會

第一款 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關,負責稽查理事會的一切管理工作;定期查核帳目及財政簿冊的記錄;對理事會的報告和帳目提意見,並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款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各一名及監事若干名。監事會成員得參加理事會的會議及在被要求時提意見,但沒有投票權。

第四章 經費及會徽

第十一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十二條 會徽

本會採用以下會徽: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第二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勞嘉健Lou Ka Kin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Certificação

魅黑健身體育協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茲證明透過2023年09月21日於本私人公證署所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其宗旨及住所均載於附件的章程內。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私人公證署“2023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2/2023檔案組內,編號為2,章程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autenti­cado assinado neste cartório, no dia 21 de Setembro de 2023,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objecto e sede constam do estatuto em anexo, sendo acto constitutivo e estatuto arquivados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do ano 2023, número 2/2023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2.

魅黑健身體育協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魅黑健身體育協會”,英文名稱為“Phantom Black Fitness and Sports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PBFSA”。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力向大眾推廣健康運動,強健體魄的生活習慣,向會員提供健身文化,健康飲食及重量訓練,促進本澳及世界各地健身和鍛煉力量運動愛好者的交流,並舉辦健身體育賽事,以推動健身運動文化發展。

第三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氹仔埃武拉街199–207號,花城利鴻、利圖、利偉、利業2 樓 B1。透過會員大會決議,可將會址遷往澳門任何地方。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及認同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機構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一、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主席、副主席及秘書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别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四、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五、本會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本會章程的原則下,得制定本會內部規章。內部規章之解釋、修改及通過之權限均屬會員大會。

第八條 理事會

一、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二、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理事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一、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及監事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及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十一條 會徽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麥興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1 de Setembro de 2023. — O Notário, Mak Heng Ip.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CERTIFICADO

ASSOCIAÇÃO DE BENEFICÊNCIA TONG LEI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título de constituição da associação autenticado em 25 de Setembro de 2023,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constitui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número 1/2023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4,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estatutos constam do articulado em anexo.

通利慈善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

中文名為“通利慈善會”;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de Beneficência Tong Lei”;英文名為“Tong Lei Charity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會屬非牟利團體。其存續不設期限。本會將受本章程及澳門現行有關法律條款管轄。宗旨為扶助貧困,積極參與各項慈善活動,培養愛國愛澳精神,促進社會大眾對各項慈善活動的認知,共同為弱勢社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貢獻。

第三條——會址:澳門氹仔海洋花園第五街64號海洋花園紅桃苑12樓O室。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會員類別

甲、本會會員分為正式會員及名譽會員,凡年滿十八歲,並願意遵守本會章程之人士,經本會理事會審核批准後,便可成為正式會員;

乙、 凡對本會有傑出貢獻之人士經理事會提名並經大會表決後成為名譽會員。

第五條——正式會員的權利為

甲、可享有參與制定每年慈善計劃。

乙、可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丙、可享有向理事會及會員大會提出各項符合本會宗旨的建議,並對本會的事務作出合理的批評之權利。

丁、可享有檢閱本會之賬簿、會員名冊及本會登記章程之權利。(但必須向理事會提出合情理的申請,經理事會三分二理事同意,理事會會為申請人安排適合時間查閱)

戊、可享有參與本會舉辦之各種慈善活動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之義務

甲、 須擁護及履行理事會的各項決議,不可作出有損本會聲譽之行為和言論。(如有破壞本會聲譽之行為及言論者,經理監事會審議通過後,有權終止其會籍)

乙、有遵守本會章程之義務。

丙、繳納本會會章規定會費之義務。

丁、凡自動退會、欠交兩年會費或終止會籍者,其入會之會費不予退回。

戊、任何會員不經理事會決議同意,不能以本會名義參加任何政治活動及向外發出任何聲明及意見。

第三章

管理機關

第一節

總則

第七條——理事會及監事會為本會之管理機關。

甲、 各管理機關之成員名單由會員大會選舉表決產生。

乙、 各管理機關之成員之任期為三年,且得連選連任。

第二節

會員大會

第八條——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由所有享有充分權力之會員所組成及每年召開一次平常會議。

甲、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並通知全體會員。

乙、大會會議第一次議程有超過一半成員人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項,但得在隨後緊接的一小時後舉行同一議程的第二次會議,議決取決於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票,且已在召集書內作出註明。

第九條——特別會員大會可於任何時候由會長,理事會,監事會或由超過二分一普通會員依法召開。

第十條——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所組成,會員大會成員總數必須為單數。

第十一條——如會長因出缺或不能視事時,未能履行會長職務或主持會員大會會議時,則按會長作出的指派人員執行,如沒有該指派,則按政府發出證明書上所排列最高會員大會成員依次暫時履行會長職務。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的職權如下:

甲、 通過及修改會章;

乙、選舉和解任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之成員;

丙、決定本會之主要方針及政策;

丁、審議及通過理事會及監事會之報告;

戊、討論及通過由理事會所提出的決議案;

己、對向其提起之上訴作出裁決;

庚、解散本會。

第三節

理事會

第十三條——理事會為本會會務執行機關,理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常務理事及理事若干名,另設有秘書處。

第十四條——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及理事等各職務均由理事會中互選產生。

第十五條——理事會在投票決議任何事項,若遇正反票數相同時,理事長擁有最終決定權。

第十六條——通過對違章及損害本會聲譽之會員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四節

監事會

第十七條——監事會之職權除法律另有訂定外,亦可監督落實會章。

第十八條——監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名。各監事職務於監事會中互選產生。

第十九條——每屆監事會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五節

名譽職銜

第二十條——榮譽職銜

本會各屆榮休的會長,經得其本人同意,得被會長敦聘為永遠會長或其他各級榮譽職銜。為推動及輔助發展會務,會長得敦聘社會上有資望熱心人士為本會各級名譽職銜。

第四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本會經費來自入會基金、年度會費、贊助、捐贈或其他收入。

第五章

修改章程及解散法人

第二十二條——修改章程的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而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六章

本會解散或結束

第二十三條——在解散後本會所有資產則會捐給其他之慈善機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列明之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規範執行。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5 de Setembro de 2023. — O Notário, Nuno Simões.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Certificação

中國(澳門)文化地景發展協會

為著公佈之目的,茲證明透過2023 年9月20日於本私人公證署所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其宗旨及住所均載於附件的章程內。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私人公證署“2023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1/2023檔案組內,編號為27,章程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autenticado assinado neste cartório, no dia 20 de Setembro de 2023,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objecto e sede constam do estatuto em anexo, sendo acto constitutivo e estatuto arquivados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do ano 2023, número 1/2023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27.

中國(澳門)文化地景發展協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定名為“中國(澳門)文化地景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一個非牟利社團,並受本章程及本澳適用於社團法人的現行法律規範。

第二條

(會址)

一、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商業大馬路271號友邦廣場14樓1401室。

二、本會可透過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決議更換會址。

第三條

(開始運作及存續期)

本會自註冊成立日起開始運作,其存續期不受限制。

第四條

(宗旨)

本會之宗旨為促進及推動澳門文化地景發展,使澳門地區的文化得以永續保存;推廣澳門文化地景,增進澳門及國內外人民對澳門文化地景的認識。

第五條

(收入)

本會的收入來源主要為:

(一)會員繳付的入會費及年費;

(二)來自本會活動的收費;

(三)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任何資助及捐獻。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入會資格)

凡有意加入本會並認同本會宗旨之人士,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本會理事會提出申請,待得到本會理事會批准後,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權利)

本會會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會員大會及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根據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四)參與本會的活動、使用本會的設施。

第八條

(義務)

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內部規章及大會決議;

(二)獲選為本會各機關的成員後,必須履行任期內獲本會授予之工作;

(三)按時繳付入會費、年費;

(四)參與支持及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

(五)推動本會會務發展;

(六)維護本會的聲譽。

第九條

(退出及除名)

一、若自行退出本會,應提前最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本會理事會提出申請。

二、會員若違反章程中的責任,或不遵守本會所依循的原則,經理事會通過,可被撤消會籍。

第三章

機關

第十條

(法人的機關)

本會的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二、大會主席團由會員大會選出,主席團設會長、副會長及秘書各一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週年大會,由大會主席主持,日期由理事會決定。

四、由理事會召集或由至少五分之一的會員提出聯名之書面申請,亦可舉行特別會議。

五、會員大會透過掛號信或簽收方式召集,並須最少於八天前通知會員。召集書須列明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及附上議程。

六、會員大會的決議應載於會議錄簿冊內,以供會員查閱。

七、會員大會擁有以下權限:

(一)通過和修訂本會章程;

(二)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和通過年度會務報告、財務帳目及監事會意見書。

八、運作:

(一)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二)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十二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最少三名或以上成員組成,其成員總數必須為單數。

二、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三、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負責領導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理事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須有半數成員出席,方可進行議決。

五、理事會會議應作成會議錄,並載於簿冊內,以供查閱。

六、理事會負責管理本會日常事務,其權限為:

(一)確保本會的管理及運作;

(二)每年向會員大會提交會務報告、年度帳目和監事會交來之意見書;

(三)草擬各項內部規章及規則,並提交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四)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及維持本會的會務及各項活動;

(五)按會章規定召集會員大會;

(六)審批會員入會及退會申請;

(七)訂定入會費及年費的金額;

(八)議決會員之紀律處分及開除會籍等事宜;

(九)行使法律或本會章程所規定的其他權限。

第十三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是本會的監察機關,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監事會由三人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及秘書一名。

三、監事會的會議紀錄應載於專有簿冊內,以供查閱。

四、監事會之權限為:

(一)監察理事會的工作;

(二)查核理事會的帳目;

(三)就理事會所提交的工作報告書及年度帳目發表意見;

(四)履行法律及章程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條

(章程之修改)

本章程如有未完善之處,得按本澳有關社團法人的法律規定,經理事會建議交由會員大會通過進行修改。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麥興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0 de Setembro de 2023. — O Notário, Mak Heng Ip.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Certificação

中國(澳門)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茲證明透過2023年09月20日於本私人公證署所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其宗旨及住所均載於附件的章程內。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私人公證署“2023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1/2023檔案組內,編號為28,章程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autenticado assinado neste cartório, no dia 20 de Setembro de 2023, uma associação com a denominação em epígrafe, cujos objecto e sede constam do estatuto em anexo, sendo acto constitutivo e estatuto arquivados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do ano 2023, número 1/2023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28.

中國(澳門)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定名為“中國(澳門)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一個非牟利社團,並受本章程及本澳適用於社團法人的現行法律規範。

第二條

(會址)

一、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商業大馬路271號友邦廣場14樓1401室。

二、本會可透過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決議更換會址。

第三條

(開始運作及存續期)

本會自註冊成立日起開始運作,其存續期不受限制。

第四條

(宗旨)

本會之宗旨為:

(一)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擁護“一國兩制”;愛護國家、愛護澳門;促進澳門經濟發展和繁榮;

(二) 應用互聯網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推進數字產業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數字經濟產業相協調做出貢獻;

(三) 支持澳門企業參與大灣區建設、國內外企業開展雙向交流合作,開展與亞洲各國及葡語系國家工商企業界的交往,推動雙方和多方的數字文化交流合作,增進彼此之間的瞭解和友誼,為促進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做出貢獻;

(四) 持續推動澳門與世界各國、區域之間的數字文化產業交流合作。

第五條

(收入)

本會的收入來源主要為:

(一) 會員繳付的入會費及年費;

(二) 來自本會活動的收費;

(三) 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任何資助及捐獻。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入會資格)

凡有意加入本會並認同本會宗旨之人士,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本會理事會提出申請,待得到本會理事會批准後,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權利)

本會會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一) 參加會員大會及有表決權;

(二) 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 根據章程的規定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四) 參與本會的活動、使用本會的設施。

第八條

(義務)

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內部規章及大會決議;

(二) 獲選為本會各機關的成員後,必須履行任期內獲本會授予之工作;

(三) 按時繳付入會費、年費;

(四) 參與支持及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

(五) 推動本會會務發展;

(六) 維護本會的聲譽。

第九條

(退出及除名)

一、若自行退出本會,應提前最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本會理事會提出申請。

二、會員若違反章程中的責任,或不遵守本會所依循的原則,經理事會通過,可被撤消會籍。

第三章

機關

第十條

(法人的機關)

本會的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二、大會主席團由會員大會選出,主席團設會長、副會長及秘書各一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三、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週年大會,由大會主席主持,日期由理事會決定。

四、由理事會召集或由至少五分之一的會員提出聯名之書面申請,亦可舉行特別會議。

五、會員大會透過掛號信或簽收方式召集,並須最少於八天前通知會員。召集書須列明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及附上議程。

六、會員大會的決議應載於會議錄簿冊內,以供會員查閱。

七、會員大會擁有以下權限:

(一) 通過和修訂本會章程;

(二) 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三) 審議和通過年度會務報告、財務帳目及監事會意見書。

八、運作:

(一) 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二) 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十二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本會的行政管理機關,最少三名或以上成員組成,其成員總數必須為單數。

二、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三、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負責領導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理事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須有半數成員出席,方可進行議決。

五、理事會會議應作成會議錄,並載於簿冊內,以供查閱。

六、理事會負責管理本會日常事務,其權限為:

(一) 確保本會的管理及運作;

(二) 每年向會員大會提交會務報告、年度帳目和監事會交來之意見書;

(三) 草擬各項內部規章及規則,並提交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四)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及維持本會的會務及各項活動;

(五) 按會章規定召集會員大會;

(六) 審批會員入會及退會申請;

(七) 訂定入會費及年費的金額;

(八) 議決會員之紀律處分及開除會籍等事宜;

(九) 行使法律或本會章程所規定的其他權限。

第十三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是本會的監察機關,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監事會由三人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及秘書一名。

三、監事會的會議紀錄應載於專有簿冊內,以供查閱。

四、監事會之權限為:

(一) 監察理事會的工作;

(二) 查核理事會的帳目;

(三) 就理事會所提交的工作報告書及年度帳目發表意見;

(四) 履行法律及章程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條

(章程之修改)

本章程如有未完善之處,得按本澳有關社團法人的法律規定,經理事會建議交由會員大會通過進行修改。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

私人公證員 麥興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20 de Setembro de 2023. — O Notário Privado, Mak Heng Ip.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寰宇援助中心(非牟利社團)

CENTRO DE AJUDA UNIVERSAL - ASSOCIAÇÃO SEM FINS LUCRATIVOS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21 de Setembro de 2023, no Maço N.º 2023/ASS/M4, sob o n.º 243, um exemplar da alteraçã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Artigo terceiro

A CDAU tem a sua sede em Macau, na Avenida do Infante D. Henrique, n.º 43-53A, Salas MNK, 10.º andar, Edifício Macau Square, a qual poderá ser transferida para qualquer outro local, mediante deliberação da Assembleia Geral.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21 de Setembro de 2023. — O segundo-ajudante, 勞嘉健Lou Ka Kin.


2.º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SSOCIAÇÃO CULTURAL INDIANA E SAÚDE DE MACAU

澳門印度文化與健康協會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21 de Setembro de 2023, no Maço N.º 2023/ASS/M4, sob o n.º 244, um exemplar da alteração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Artigo primeiro

(Nome e localização)

Um. (mantém-se)

Dois. «ICHAM» tem a sua sede na RAEM, Rua Fernão Mendes Pinto, no. 681, Bloco 5, Edf. Va Fai Un, 4B, Taipa.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21 de Setembro de 2023. — O segundo-ajudante, 勞嘉健Lou Ka 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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