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經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及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f)項、第五條a)項、第六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李藻森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委任,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經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及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f)項、第五條a)項、第六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黃偉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委任,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經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及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f)項、第五條a)項、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黃善文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履行職務,其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委任,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上述人員的每月報酬根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訂定,有關報酬及繼續為公積金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該局承擔。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四條第二款a)項、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及第四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關美平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委任,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