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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三條、載於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十條及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續任下列人士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一)尉東君,由其擔任主席;

(二)鄧君明;

(三)譚麗霞,為財政局代表。

二、上款所指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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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在本財政年度有需要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項按照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而設立的常設基金,金額為$100,000.00(澳門元壹拾萬元);

在該辦公室的建議下,並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項金額為$100,000.00(澳門元壹拾萬元)的常設基金。該基金由以下成員組成之行政委員會負責管理:

主席:辦公室主任楊崇蔚,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辦公室副主任邱顯哲;

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曾慶彬;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趙礦;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莫雯慧。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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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在本財政年度有需要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項按照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而設立的常設基金,金額為$320,000.00(澳門元叁拾貳萬元);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經第85/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項金額為$320,000.00(澳門元叁拾貳萬元)的常設基金。該基金由以下成員組成之行政委員會負責管理:

主席:局長何浩瀚,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行政財政處處長余敬方,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職務主管丁文香;

候補委員:職務主管趙潤娟;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彭嘉敏。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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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崔浩甄為博彩監察協調局副局長,自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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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崔浩甄擔任博彩監察協調局副局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崔浩甄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博彩監察協調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2012

美國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大學酒店管理行政碩士;

2006

美國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大學博彩管理學士。

專業簡歷

2020至今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2020 – 2021

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

2006 – 2019

在私人企業任職管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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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