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經第87/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以便作出下列行為:
(一)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博科科學儀器有限公司”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納米生物、元素微分析及光電器件加工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的合同;
(二)執行上項所指的合同,但關於單方解除合同及協定解除合同除外。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李偉成以兼任方式擔任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任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委任李偉成擔任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一職的理由如下:
——李偉成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上述職位。
學歷:
專業資格:
專業簡歷: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