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透過第MSC.393(95)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固體散貨規則》)修正案,該修正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在國際法律秩序上生效,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一)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透過第MSC.393(95)號決議通過的上指修正案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固體散貨規則》已透過第31/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