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中非共和國局勢的第2127(2013)號、第2134(2014)號、第2196(2015)號、第2262(2016)號、第2399(2018)號、第2454(2019)號、第2488(2019)號、第2507(2020)號、第2536(2020)號及第2588(202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關於中非共和國問題的第2127(2013)號決議所設委員會(中非共和國制裁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更新了依照第2127(2013)號決議擬定並維持的名單(2127制裁名單);
本次公佈的2127制裁名單含蓋上述委員會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更新,並取代透過第38/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的版本。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中非共和國問題第2127(2013)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擬定並維持的名單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