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0/2021

刊登日期:

2021.7.28

版數:

10950

  • 委任及續任多名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95/M號法律 - 重組消費者委員會--廢止六月十三日第12/88/M號法律第十二至二十五條。
  •  
    相關類別 :
  • 消費者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19/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經六月一日第1/98/M號法律修改的六月十二日第4/95/M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下列人士為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兩年:

    區小平;吳碧君。

    續任下列人士為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兩年:

    何佩芬;李居仁;區天興;黃慶添;鄺子豐;關勳杰;林迪恩;鄭穎堯;歐家輝。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辜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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