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刑事技術支援處潘惠英處長,在該局服務逾23年,向來勤謹盡責,處事鉅細靡遺,以嚴謹的科學思維、扎實的專業知識、力求完善的態度協助局方推動科技強警,並帶領專業隊伍為法證工作提供優質支援,既確保司警刑事鑑定工作穩定高效,亦助力該局法證技術持續革新進步。
隨着刑事鑑定工作不斷朝專業化及多樣化發展,對專門設備和化驗耗材的管理要求持續提高。近年,潘惠英率領團隊不遺餘力推行信息化管理,構建及優化多個專門資料庫,使資源調度有條不紊,提升了物資管理效能;又積極構建先進的實驗室安全治理體系,強化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員對化學品事故的防備及應急處突水平;其一直以來盡心竭力履行職務,為鑑定和偵查工作予以有力支援,對落實科技強警有重要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潘惠英處長頒授卓越功績獎,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曾志輝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6年入職,現擔任保安廳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處長。
曾志輝勤奮熱誠,謹慎認真,為人謙遜,公爾忘私,秉持大局意識,敏銳洞察風險,並注重協作互補,積極培育後進,能保持部門的凝聚力、向心力和高昂士氣,率領團隊克難奮進,工作績效備受肯定。
過去一年,曾志輝獲指派參與多項偵查及支援任務,俱有出色表現;其力求進步,充分運用自身專業技能和豐富經驗,帶領團隊鑽研偵查技術,對提升情報搜集和行動支援等工作水平均具建樹,有效協助局方防範和化解安全風險。抗疫期間,曾志輝與轄下團隊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協助當局迅速尋找高風險人士,為阻截傳播風險、安穩社會民心作出卓越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曾志輝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林志盈顧問高級技術員,於2011年入職,現擔任清洗黑錢罪案調查處策略研究及技術支援科職務主管。
林志盈對工作專心致志,處事謹慎務實,策劃能力優秀,具大局意識和前瞻思維,重視團隊合作,亦致力增值自我,屢獲上級委以重任,工作績效深得同僚和上級的讚譽。
近年,林志盈多次為辦案人員分析金融數據提供技術支援,憑着細緻的觀察力及扎實的專業知識,有效串聯並破解出各涉案金融交易之間千絲萬縷的隱密關聯,為案件偵辦提供關鍵的調查方向和依據;在預防清洗黑錢犯罪工作上,林志盈參與跨部門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工作小組的工作,特別是在推進澳門特區清洗黑錢和恐怖活動融資整體性風險評估、跟進國際組織對澳門特區相關工作的評審上,凸顯縝密分析、前瞻謀劃的能力,竭盡所能促使局方反洗錢工作達到國際標準;此外,林志盈參與制定打擊清洗黑錢犯罪的措施,從執法及資訊層面建言獻策,為維護澳門金融秩序作出顯著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林志盈顧問高級技術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盧振輝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6年入職,現於情報及支援廳轄下部門擔任職務主管,並兼任該局新聞發言人。
盧振輝思慮縝密,富責任感,偵查技巧熟練,調度能力出眾,重視團隊協作,主動協助同僚,致力提升部門工作水平和效率,盡心盡力帶領團隊完成任務。
過去一年,盧振輝參與偵辦多宗複雜案件,克盡己任,率領團隊全力以赴搜集刑事情報,不畏艱辛逐一研判分析,向多個偵查單位提供了高質量的重要情報信息以及迅速的行動支援,為眾多重要案件的調查和偵破發揮關鍵助力;盧振輝亦擔任新聞發言人,及時準確向傳媒及公眾發佈警情訊息,有效增進警媒關係,提升執法透明度,對保障社會治安、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有傑出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盧振輝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直接晉階為司法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吳健宏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11年入職,現於情報及支援廳擔任職務主管。
吳健宏專業幹練,認真嚴謹,具出眾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其工作成績屢獲上級認同和嘉許。
過去一年,吳健宏帶領團隊參與偵辦跨境非法刷卡套現及電話詐騙等案件的技術偵查工作,憑非凡耐心及洞察力,於海量資料中取得破案關鍵,為調查單位提供強而有力的支援,促成案件告破。近年,犯罪形式多樣化、手段智能化,查緝難度較以往大,但吳健宏無懼困難挑戰,不斷提升自身技偵能力,亦在優化部門技術上積極建言,對促進執法成效起積極作用。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吳健宏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直接晉階為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劉永權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1年入職,現擔任情報及支援廳轄下一偵查小隊隊長。
劉永權謹慎認真,盡責無私,敬業樂業,履行職務時絲毫不計個人得失,嚴己律人,以身作則,帶領團隊高效完成上級指派的任務,執法成績備受肯定。
過去一年,劉永權偵辦多宗郵包毒品案、室內種植大麻案、協助偷渡集團案時皆有出色表現,其中,率領團隊竭力偵查兩宗以郵寄紅酒為掩飾、手法極其隱蔽的販運液態可卡因案時,劉永權日以繼夜四出搜集情報,鍥而不捨排查紛雜線索,並在拘捕行動中展現過人的部署和協調能力,終拘獲販毒份子,起出共值2,500萬元的液態可卡因,彰顯了執法隊伍打擊毒品罪行的決心和能力,並為偵辦同類案件起借鑑作用,貢獻昭灼。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劉永權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何偉樂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6年入職,現於有組織罪案調查處販賣人口罪案調查科擔任小隊隊長。
何偉樂工作兢兢業業,辦案心思細密,面對難辦案件亦絕不退縮,秉持執法為民的精神;與同僚合作無間,又不吝提攜後進,為同僚起表率作用,其工作表現深受上級的讚賞。
過去一年,何偉樂帶領隊員全力以赴偵辦多宗案件,在調查一宗失蹤人口案時,竭盡所能全力追查,迅速掌握事主失聯因由及位置,並尋獲已仰藥昏迷的事主送院救治,成功挽回生命,獲家屬專函表揚;此外,在偵辦假結婚案時,何偉樂綜合分析研判,充分釐清案中人物關係,使作案者難逃法網,有效維護法律尊嚴;去年,何偉樂受命率員高效排查防疫隱患,為降低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捍衛居民健康安全作出了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何偉樂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直接晉階為司法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蕭政楓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7年入職,現於刑事調查廳轄下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擔任小隊隊長。
蕭政楓工作積極盡責,處事慎言敏行,敢於擔當,迎難而上,表現實幹高效,又重視團隊協作,熱心扶掖後進,積極提升團隊綜合素質,執法成績備受上級和同僚的認同。
近年,蕭政楓負責偵辦多宗複雜難辦的侵犯人身案件,憑着豐富執法經驗和堅毅果敢,帶領團隊全力查出真相,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去年10月,蕭政楓參與偵辦一宗性侵兒童案,實地查訪及重組案情,鎖定作案人逃走路線,並結合科技力量及嚴密邏輯思維研判案情,徹夜部署,成功在短時間內緝捕作案人,以解除市民大眾的人身安全隱患;此外,蕭政楓主動分析刑事案件的特徵和趨勢,研究和提出有效的預防策略,並致力完善案件處理流程,對促進部門執法成效有積極貢獻。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蕭政楓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為晉階至同一職級下一職階的效力而減少一年服務時間的時限,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李志芳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8年入職,現於經濟罪案調查處轄下電信詐騙罪案調查科擔任小隊隊長。
李志芳對工作富有熱忱和責任感,調查複雜案件時能仔細推敲、審慎研判,且善於帶領團隊果斷執法,成果突出,屢獲同僚和上級的高度肯定。
李志芳參與偵辦不同種類的經濟犯罪,均能高效完成任務。去年李志芳調查一宗偽鈔案,面對寥寥可數的案件資料,堅持迎難而上,憑藉偽鈔殘留的生物痕跡鎖定其中一名作案人,再抽絲剝繭一舉偵破案件;為遏止藉推銷電話不法收集和處理個人資料的行為,李志芳及其團隊經過縝密部署和調查,查獲涉案公司負責人及職員,對相關行為起阻嚇作用;李志芳亦參與偵辦一宗虛擬貨幣詐騙案,以其堅韌不拔的精神,經仔細排查分析後突破調查困局,終將作案人等繩之以法,彰顯法治力量,切實維護公眾權益。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李志芳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直接晉階為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司法警察局劉國昌首席刑事偵查員,於2008年入職,現隸屬資訊罪案調查處資訊罪案調查科。
劉國昌為人正直謙厚,處事勤懇盡責,執行力及協作意識極強,能勝任不同執法崗位,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工作績效優異,深得同僚及上級的信任和好評。
過去一年,劉國昌偵辦多宗網絡罪案,表現出眾。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期間,有不法份子透過網絡平台訛稱出售口罩而大肆詐騙,劉國昌追根溯源,迅速查緝作案人,有效保障市民財產安全和社會民心穩定;在調查其中一宗新興網絡詐騙案件時,劉國昌鍥而不捨地追查贓款流向並及時攔截,被害人由是幸保不失;此外,在偵查一宗錯綜複雜的援交詐騙案時,劉國昌憑着扎實的專業知識,縝密分析每個犯罪細節,成功查出真相並果斷行動,切實守護市民財產安全,維護法治尊嚴,成效斐然。
基於此,根據經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劉國昌首席刑事偵查員頒授卓越功績獎,並准予直接晉階為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以資鼓勵。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保安司司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所指附件G規定的權限,以及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治安警察局副警長譚乃舟(編號308951)在履行職務時表現沉穩,克盡己任且不辭勞苦,具高度的責任感和較強的專業能力。另外,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一直堅守工作崗位,保持高度的投入感,並以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及良好的合作意識,妥善完成獲指派的各項任務,充分展現出警隊無私奉獻的精神及專業高效的良好形象。
基於此,本人現對治安警察局譚乃舟副警長予以公開嘉獎。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