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公佈,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十八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部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所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本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總部大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部門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周見靄
無償還能力案第CV3-20-0004-CFI號 | 第三民事法庭 |
聲請人:吳萬郎,男性,已婚,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現居於澳門黑沙環中街1161號海天居第3座26樓B室;
張冠群,女性,已婚,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現居於澳門黑沙環中街1161號海天居第3座26樓B室。
被聲請人:張水平,成年,男性,已婚,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現居於澳門勞動節街472C號君悅灣第4座8樓D室。
現根據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在本卷宗所作出之判決書,已宣告上指被聲請人正處於無償還能力狀態,故根據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第一款e)項之規定,指定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要求之期間為六十日。
已委任蘇頌恩律師【職業住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大廈6樓A室,聯絡電話:28330725及28330264】為無償還能力財產的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羅達光
助理書記員 黃樹培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第035/DIR/DES/2020號行政公職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行政公職局電子政務廳廳長陳子健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1)核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2)批准屬下工作人員及其附屬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廢止公布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一月二十八日第002/DIR/DES/2021號批示。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行政公職局局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副局長 吳惠嫻
1. 判給實體:行政長官。
2. 招標實體:市政署。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施工地點:氹仔信安馬路及周邊道路。
5. 承攬工程目的:氹仔信安馬路及周邊道路重鋪瀝青路面工程。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柒拾萬貳仟元﹝$702,000.00﹞,須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市政署”的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需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市政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叁佰元﹝$3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5.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30天。
16. 標書之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50%;
——合理工期——5%;
——施工方案及建議: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3%;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3%;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I. 具備同類型、其金額及規模相同或更大的施工經驗,並附上相關公共工程主發出之質量驗收證明——5%;
II. 同類型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履歷——3%;
——設備及材料——16%;
——安全計劃——5%;
——僱用澳門本地勞工比率——10%。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茲公佈,前澳門監獄退休工人梁明傑之遺孀吳美仲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本局將以公開拍賣形式出售根據法例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屬公共實體報廢的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有關查看售賣物品、繳付保證金及公開拍賣當日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如下:
查看物品
1. 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
在財政局工作人員陪同下可於下表所載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查看相關出售的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
物品批號 | 存放 地區 |
查看日期 | 時間(1) | 地點(2) |
VS01(部份)、VS02、 MS01、MS02 L01(部份)、 L02、B03、B04 IS01 |
路氹區 及 澳門區 |
2021年7月13日 | 上午十時 | 北安多功能政府大樓 (氹仔永福街) |
VS01(部份)、 L01(部份) |
澳門區 | 2021年7月13日 | 下午三時 | 財政局青洲倉庫 (澳門青洲河邊馬路、山茶街) |
註:
(1)上述指定時間起計十五分鐘,即出發查看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逾時不候,亦不另作安排。查看物品的人士須自備交通工具前往各批物品的查看地點。
(2)有興趣的人士須於上述指定地點集合,以便前往存放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的地區。
拍賣當日不設查看車輛廢鐵、廢棄物品及物品的環節,僅只透過電腦圖示展出。
2. 紀念幣、金飾及其他物品
於拍賣當日可於現場查看,相關圖片亦同時透過電腦展出。
3. 物品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於本局網頁瀏覽(網址: http://www.dsf.gov.mo)。
繳付保證金
提交日期: | 由公告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 |
提交金額: | 伍仟澳門元 |
提交方式: | ——以現金或支票存款,需先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取存款憑單,並於指定的銀行機構繳付。 ——銀行擔保應遵照售賣條件附件一的格式。 |
公開拍賣
日期: |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
時間: | 上午九時(出席登記) 上午十時(公開拍賣) |
地點: | 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
查詢售賣條件
相關售賣條件可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閱,或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瀏覽本局網頁(網址: http://www.dsf.gov.mo)。
局長 容光亮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七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質量認證書——20%
c)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25%
d)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a)價格——55%
b)去達油站的容易度——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2)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二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BCA(澳門)人力資源部准照持有人BCA(澳門)有限公司的申請,本局根據第16/2020號法律《職業介紹所業務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三)項的規定,註銷其編號為7/2018的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及行使第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將本人本身的以及獲授予的下列職權授予及轉授予澳門博物館館長盧可茵、組織及資訊處處長何懿德、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伍家駿和學術及出版處代處長吳美娟:
(一)簽署並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屬相關附屬單位職權範圍文書的權限;
(二)批准相關工作人員享受每段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並對更改、提前年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作出決定。
二、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影響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1.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間的體育設施的清潔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 |
1 | 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
2 | 國際射擊中心 |
3 | 保齡球中心 |
4 | 網球學校 |
2. 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500.00)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3.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氹仔網球路(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旁)的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會議室進行。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4.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5.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6. 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向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澳門元貳拾陸萬圓正($260,000.00)作為臨時擔保。投標人可以現金、以抬頭為“體育基金”的本票、支票或以銀行擔保方式繳交。
7.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8.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90)日內有效。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就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通告,以及根據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的全科實習的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現公佈總評分名單如下:
1. 因口試評分低於9.5分而被淘汰的投考人:
姓名 | 分 |
曹慧斯 | 9.1 |
2. 因知識筆試評分低於9.5分而被淘汰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分 |
1 | 馮嘉華 | 8.4 |
2 | 葉奕翔 | 8.4 |
3 | 劉建志 | 6.4 |
4 | 李逸卿 | 6.4 |
5 | 李文堅 | 7.2 |
6 | 羅兆峰 | 7.6 |
7 | 鄧巧兒 | 6.4 |
8 | 鍾原 | 6.0 |
3. 因缺席知識筆試而被淘汰的投考人:
序號 | 姓名 |
1 | 梁嘉豪 |
2 | 辛昀熹 |
根據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及其續後條款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三十日內,就本名單向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任意訴願;同時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三十日內,根據經十二月十三日第110/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訴訟法典》第二十條及其續後條款之規定,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婦產科主任醫生 唐蘊瑩醫生
正選委員:兒科顧問醫生 區曦醫生
家庭醫學主治醫生 林果醫生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六缺,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聶進科 | 70.41 |
2.º | 蕭慧池 | 67.67 |
3.º | 黃嘉雯 | 67.00 |
4.º | 林綺雯 | 65.33 |
5.º | 黃錦球 | 63.10 |
6.º | 譚倩盈 | 61.20 |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藥物監測暨管理處處長 李世恩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吳明位
顧問診療技術員 黃淑尼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婦產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兩缺,經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五十六條規定公佈,履歷討論的舉行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和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8/P/21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提供洗熨服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三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之附於投標案卷內。
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閱上述的解答。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下載。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七缺,經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十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十一缺,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1. 根據七月十日第30/95/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藥品廣告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主席:鄭成業,衛生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
委員:藥物事務廳廳長;
黎嫦燕,衛生局醫生或其代任人丘莉莉;
黃翰寧,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江瑞翎,澳門西藥業商會代表或其代任人陳家強;
關樹權,中藥業公會代表或其代任人龔樹根。
2. 廢止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的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第06/SS/2021號批示。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經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讀專科培訓(三十缺)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局定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准考人舉行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兩小時三十分,考試地點為澳門黑沙環衛生中心三樓大型會議廳。
參加知識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s://www.ssm.gov.mo)。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供應及安裝衛星數據接收儀器及軟件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於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或可於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內免費下載。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有責任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或查閱澳門大學網頁(https://www.um.edu.mo/),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文件及/或最新資料。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拾陸萬伍仟元正(澳門元165,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土地工務運輸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本工程裝修題述綜合體辦公樓區域。
5. 施工地點:位於孫逸仙大馬路。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否。
8. 承攬類型:系列價金承攬。
9. 施工期:150(一百五十)工作天。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七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400.00(澳門元肆佰圓整)。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產品的描述及說明除外)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應附經認證之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1,600,000.00(澳門元壹佰陸拾萬圓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會議室,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十七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陳寶霞
茲特公告,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內港客運碼頭提供清潔及設施保養服務”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六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財政處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本人根據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六)項、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並行使第14/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副局長許志樑從事關於監管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而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有關日常管理工作的通告及公告,批閱簽署日常事務程序所需的文件,但有關為判給的公開競投通告、公告及文件的簽署,則須要有為此而授予的特別權限;
(二)認可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人員除外;
(三)簽署有關人員的薪酬證明、在職證明及個人資料記錄;
(四)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及其修改;
(五)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就有關人員轉移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七)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基於工作需要轉移已到期或累積的年假;
(八)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九)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二、授予副局長葉擴林從事關於監管環境污染控制廳及組織資訊處而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有關日常管理工作的通告及公告,批閱簽署日常事務程序所需的文件,但有關為判給的公開競投通告、公告及文件的簽署,則須要有為此而授予的特別權限;
(二)認可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人員除外;
(三)簽署有關人員的薪酬證明、在職證明及個人資料記錄;
(四)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及其修改;
(五)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就有關人員轉移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七)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基於工作需要轉移已到期或累積的年假;
(八)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九)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三、授予環境規劃評估廳廳長陳美寶、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廳長阮燕蓮、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廳長盧深昌及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在相關廳及中心的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有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相關廳及中心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相關廳及中心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四、授予環境監察處處長趙振華、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崔永全、環境規劃處處長吳時要、環境評估監測處處長梁婉芬、環境宣傳教育處處長黃秀娟、環境合作處處長梁志聰及組織資訊處處長馮文安在相關處的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有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相關處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相關處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五、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何建君在該處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有關人員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必須工作的時間內臨時離開工作崗位;
(二)批閱環境保護局所有附屬單位所需物料的申請;
(三)簽署由上級批示的通知公函,以及由該處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的文件;
(四)核准有關人員的年假表的修改;
(五)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下一曆年的年假的申請;
(六)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七)簽署人員報到憑單;
(八)簽署及確認環境保護局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九)確認與財產及服務的取得程序有關的票據是否符合支付條件;
(十)批閱由環境保護局所作出的開支且在公共會計的規範性規定範疇下應由授權實體批閱的證明文件。
六、轉授予副局長許志樑從事關於監管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而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計算及結算有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二)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三)批准有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不涉及費用及負擔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四)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有關人員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內地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五)簽署上述附屬單位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公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書面通知。
七、轉授予副局長葉擴林從事關於監管環境污染控制廳及組織資訊處而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計算及結算有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二)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三)批准有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不涉及費用及負擔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四)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有關人員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內地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五)簽署上述附屬單位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公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書面通知。
八、簽署文書的授權及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機關及實體的文書。
九、本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十、對行使本批示的授予及轉授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十一、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由行政財政處處長何建君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二、廢止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第004/DSPA/2021號批示。
十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轉授權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信工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由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五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甄選面試,時間為二十分鐘,面試地點為郵電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六樓(報到地點)。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茲特公告,有關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澳門經屋——青洲坊大廈裙樓(子部分B)提供管理服務”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房屋局接待處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下載。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第四條、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7/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地圖繪製廳廳長羅少萍在該廳範疇下,簽署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的權限。
二、轉授予地籍處處長詹慶心在該處範疇下,簽署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的權限。
三、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劉麗群在該處範疇下,簽署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的權限。
四、上述簽署文書之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及機構的文書。
五、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六、對行使現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七、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起,由上述主管人員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八、廢止第3/DSCC/2020號批示。
九、在不妨礙第七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雅永健
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第四條、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地圖繪製廳廳長羅少萍在該廳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根據法律規定,批准享受年假及對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准許人員缺勤的合理解釋,就不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三)批准對基礎地圖、數碼化地圖、航空攝影照片、海報及明信片的申請;
(四)批准對外業測量服務提供劃界、實地放點、座標及高程測量及其他有關測繪專項工作的申請;
(五)簽署劃界圖及《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的地籍圖;
(六)批閱用於該廳之物料徵用;
(七)簽署該廳及其組織附屬單位權限範疇的組成卷宗及執行決定之必需文書。
二、授予地籍處處長詹慶心在該處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根據法律規定,批准享受年假及對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准許人員缺勤的合理解釋,就不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三)批准對第3/94/M號法令規定的確定性地籍圖的申請;
(四)簽署附於劃界圖及《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的地籍圖的地籍報告文件;
(五)批閱用於該處之物料徵用;
(六)簽署該處權限範疇的組成卷宗及執行決定之必需文書。
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劉麗群在該處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人員報到憑單;
(二)根據法律規定,批准享受年假及對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准許人員缺勤的合理解釋,就不合理缺勤作出決定;
(四)確認公幹津貼或其他為相同性質之申請;
(五)簽署及確認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六)批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所有附屬單位之物料徵用;
(七)確定與財產及服務的取得程序有關的票據是否符合支付條件;
(八)批閱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所作出之開支且在公共會計的規範性規定範疇下應由授權實體批閱的證明文件;
(九)簽署該處權限範疇的組成卷宗及執行決定之必需文書。
四、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五、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廢止第4/DSCC/2020號批示。
七、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雅永健
茲公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氣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網頁http://www.smg.gov.mo/。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梁永權
1. 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攬工程的標的:建造公共房屋上蓋工程。
5. 施工地點:位於鄰近漁翁街及慕拉士大馬路。
6. 分段工程:否。
7. 接受提交草擬圖則:否。
8. 承攬類型:總額承攬。
9. 施工期:最長總工期為800(八百)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括1(一)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1:完成大樓上蓋結構封頂,最長施工期為475(四百七十五)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
(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前序第8條及第9條之說明)。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9:00至12:45及14:30至17:00。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澳門幣$1,000.00(壹仟元澳門元)。
14.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但在招標方案明確准許以英文撰寫的部分除外。
16. 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 臨時擔保:$28,400,000.00(貳仟捌佰肆拾萬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 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 評標標準:
21. 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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