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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2/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透過第MSC.442(99)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國際危規》)修正案,該修正案已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在國際法律秩序上生效,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一)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透過第MSC.442(99)號決議通過的上指修正案的中文文本和英文正式文本。

《國際危規》全新綜合文本已透過第34/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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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


第MSC.442(99)號決議通過的上指修正案的中文正式文本

第MSC.442(99)號決議通過的上指修正案的英文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