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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第九條及第十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的規定,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司法警察局一等督察黃志康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主管行動策劃中心,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

二、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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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一等督察黃志康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及因警察總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一等督察黃志康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

學歷:

——法學學士。

專業簡歷:

——1988年5月30日至2001年9月23日,於司法警察局工作;
——2001年9月24日至2004年2月1日,於警察總局工作;
——2004年2月2日至2010年5月31日,於司法警察局工作;
——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14日,以代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毒品罪案調查處處長;
——2010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5日,擔任司法警察局經濟罪案調查處處長;
——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6月3日,以代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8月4日,以代任方式擔任司法警察局刑事調查廳廳長;
——2015年8月5日至今,擔任司法警察局刑事調查廳廳長。

嘉獎:

——2007年,獲保安司司長頒授「卓越功績獎」;
——2000年及2008年,獲司法警察局局長頒發「個人嘉獎」;
——1994年至2020年,獲司法警察局局長頒發共十九個「集體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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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