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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8/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b)項、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a)項及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五條,以及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第四條及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意見,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10871)林壘立為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消防總監職能職位的職銜等級。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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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10871)林壘立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消防總長(編號410871)林壘立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一職。
學歷: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一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 ——於1987年1月至1990年10月,在消防局行動廳工作;
- ——於1990年10月至1995年1月,修讀消防官培訓課程;
- ——於1995年1月,在消防局行動廳工作;
- ——於1995年1月至1995年9月,擔任消防局服務處處長;
- ——於1995年9月至1997年1月,在消防局技術廳工作;
- ——於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廳長助理;
- ——於1998年1月至1998年4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廳長;
- ——於1998年4月至1998年12月,擔任消防局資源管理廳廳長;
- ——於1999年1月至2001年3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廳長;
- ——於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擔任消防局資源管理廳廳長;
- ——於2005年3月至2019年8月,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務廳廳長;
- ——於2019年8月至今,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研究及發展廳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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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