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
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第3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人士為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成員,以替代該委員會主席。
第3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全職擔任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
第3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司法援助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第3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為退休基金會諮詢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
第3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終止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的職務,並委任一名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第1/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澳門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第6/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法學士擔任市政署專責公證員的職務。
第7/202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身份證明局代局長。
第20/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第21/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第22/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第23/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第2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第25/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第26/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旅遊局一常設基金。
第27/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重新公佈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 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為更換治安警察局北區警司處大樓部分中央空調系統(第二期)」公開招標的遞交標書及公開開標將延期進行。
- 通告一則,關於為填補輕型車輛司機一缺及勤雜人員(外勤助理範疇)一缺的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知識考試(筆試)延後舉行。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 渣打銀行澳門分行——試算表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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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刊登了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科學技術獎”獎勵評審委員會成員。
第3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董會成員。
批 示 摘 錄
- 批示摘錄一份。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輕型車輛司機五缺的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實踐考試)成績名單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
第4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一名成員的代任人。
-
第4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兩名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
-
第4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續任多名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成員。
批 示 摘 錄
- 聲明書一份。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通告一則,關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公佈的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的批示所訂定的防控措施的施行期延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止。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 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試算表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綜合)——試算表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工銀(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試算表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