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7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Wong Hoi Piu”

應改為:“Vong Hou Piu”。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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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