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5/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49/2019

刊登日期:

2019.12.4

版數:

20395-20456

  • 命令公佈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
相關法規 :
  • 第119/2019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 第11/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已完成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
  •  
    相關類別 :
  • 法律及司法合作類 - 國際法 - 其他 - 法院 - 懲教管理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5/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二)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的中文、韓文和英文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的中文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的韓文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的英文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