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45/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49/2019
刊登日期:
2019.12.4
版數:
20395-20456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二)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的中文、韓文和英文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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