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66/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19

刊登日期:

2019.11.27

版數:

19846-19847

  • 批准取消使用兩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及另外安裝及使用兩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相關法規 :
  • 第2/2012號法律 -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
  • 第111/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批准在若干公共地方安裝及使用錄像監視系統鏡頭(合共601支)。
  •  
    相關類別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治安 - 治安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6/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以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且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治安警察局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如下﹕

    一)取消使用經第111/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許可安裝及使用的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編號﹕Q002及W001);

    二)於下列公共地方(附表)安裝及使用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二、治安警察局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第一款二)項所指攝影機的使用許可期間與第111/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指之屆滿日一致,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四、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五、將本批示通知治安警察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表:

    序號

    鏡頭編號

    安裝位置

    監察範圍

    1.

    Q002A

    慕拉士大馬路

    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

    2.

    W001A

    慕拉士大馬路

    慕拉士大馬路,高利亞海軍上將大馬路

    ———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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