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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18/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五條,第14/2018號法律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以及第34/201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六條的規定,結合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意見,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01961)梁慶康為治安警察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警務總監職能職位的警銜等級。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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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警務總長(編號101961)梁慶康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
- ——警務總長(編號101961)梁慶康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
- ——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五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 ——於1996年2月至1997年1月,擔任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司處助理處長;
- ——於1997年1月至1999年1月,擔任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司處處長;
- ——於1999年1月至2003年4月,擔任特警隊行動暨訓練警司處處長;
- ——於2003年4月至2008年5月,擔任特警隊特警處署任處長;
- ——於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擔任特警隊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組長;
- ——於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於特警隊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 ——於2010年8月至2012年5月,於海島警務廳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 ——於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擔任指揮部輔助暨服務處處長;
- ——於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擔任警察學校代校長;
- ——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擔任警察學校校長;
- ——於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於特警隊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 ——於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擔任情報廳代廳長;
- ——於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擔任情報廳廳長;
- ——於2019年1月,擔任策劃行動廳代廳長;
- ——於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擔任策劃行動廳廳長;
- ——於2019年5月1日至今,擔任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
葡文版本
第128/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七條,以及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郭鳳美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愛信諾(國際)有限公司簽訂向該局提供青茂口岸邊檢查驗設備的合同。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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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