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2360(2017)號決議的葡文譯本。該譯本是根據決議的各正式文本翻譯而成。
上指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已透過第5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