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8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廣東海事局簽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8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成員:

(一)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七)項規定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

胡六根;

李雁玲。

(二)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八)項規定的政策研究室代表:

劉本立;

吳海恩。

二、本批示所委任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8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授予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李月梅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泰王國普吉府政府簽署《締結友好城市諒解備忘錄》。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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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