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以及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第三條第一款(一)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海關關務總長(編號03880)郭鳳美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一職,自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現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1. 學歷:
2. 專業簡歷:
3. 嘉獎: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