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4/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5/2018
刊登日期:
2018.1.31
版數:
1729-1761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的中文、蒙古語和英文正式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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