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行政長官辦公室: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印務局:
審計署佈告:
海關佈告:
檢察長辦公室佈告: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佈告:
行政公職局佈告:
法務局佈告:
身份證明局佈告:
經濟局佈告:
統計暨普查局佈告:
澳門金融管理局佈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佈告:
司法警察局佈告:
衛生局佈告:
教育暨青年局佈告:
文化局佈告:
旅遊局佈告:
社會工作局佈告:
體育局佈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佈告:
旅遊學院佈告:
海事及水務局佈告:
房屋局佈告:
建設發展辦公室佈告:
環境保護局佈告: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佈告:
運輸基建辦公室佈告: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刊登日期:2017年12月15日
工商業發展基金佈告:
交通事務局佈告:
刊登日期: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