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9/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4/2001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組織及運作》第六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結合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00971)王健擔任消防局副局長,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為適用《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委任人獲賦予副消防總監職能職位的職銜等級。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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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00971)王健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的依據如下: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消防總長(編號400971)王健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三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於1997年4月2日至1999年2月9日,在消防局機場處工作;
——於1999年2月10日至2006年7月31日,擔任消防局機場處處長;
——於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擔任消防局消防學校校長;
——於2007年7月2日至2010年3月5日,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澳門行動暨救護處處長;
——於2010年3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海島行動暨救護處處長;
——於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擔任消防局消防學校校長;
——於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3日,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職務主管;
——於2011年7月4日至2014年9月30日,擔任消防局技術廳廳長;
——於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1日,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廳長;
——於2016年2月12日至今,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

葡文版本

第70/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4/2001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組織及運作》第六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結合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00871)鄒家昌擔任消防局副局長,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為適用《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委任人獲賦予副消防總監職能職位的職銜等級。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00871)鄒家昌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的依據如下: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消防總長(編號400871)鄒家昌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

學歷: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二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於1987年8月3日至1991年9月8日,在消防局行動處工作;
——於1991年9月9日至1996年2月15日,修讀消防官培訓課程;
——於1996年2月16日至1996年2月25日,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工作;
——於1996年2月26日至1999年2月7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綜合訓練中心指揮官;
——於1999年2月8日至2001年3月29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資源管理處處長;
——於2001年3月30日至2005年3月28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務廳廳長;
——於2005年3月29日至2009年8月3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支援廳代廳長;
——於2009年8月4日至2013年10月19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支援廳廳長;
——於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9月30日,擔任消防局指揮部輔助室主管;
——於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廳長;
——於2015年7月2日至今,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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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