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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06/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50/2014

刊登日期:

2014.12.12

版數:

23141-23146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通過的《向代表主管機關的組織授權的指南》(第A.739(18)號決議)的修正案。
相關法規 :
  • 第79/83號政府命令 - 通過《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待批准。
  • 第42/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通過的《向代表主管機關的組織授權的指南》。
  • 第106/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通過的《向代表主管機關的組織授權的指南》(第A.739(18)號決議)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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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國際海事法 - 其他 - 海事及水務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6/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以照會通知聯合國秘書長,經修訂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透過第MSC.208(81)號決議通過了《向代表主管機關的組織授權的指南》(第A.739(18)號決議)的修正案,該修正案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修正案的第MSC.208(81)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文本。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第MSC.208(81)號決議


    Resolução MSC.208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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