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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凱風電腦有限公司”簽訂提供「職安健互動訓練系統」套件之維護與修繕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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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簽訂合辦“第十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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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3/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筆常設基金並指定其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基於該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其中兩名成員終止執行該委員會的職務,故有必要對組成該行政委員會的成員作出適當調整;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經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第53/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局長張紹基,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劉麗群;

委員:首席技術員盧貴珍;

候補委員: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駱少英;

候補委員: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區海芝。

本批示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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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有需要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三十八章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7-01-0經濟分類04-01-05-00-7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款項作出分配;

在文化局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按照第13/2013號法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三十八章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7-01-0經濟分類04-01-05-00-7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文化遺產委員會”,金額為$4,450,000.00(澳門幣肆佰肆拾伍萬元整)的款項,分配如下: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 2,294,0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5-00 臨時人員工資  
01-01-05-01 工資 $ 1,600,000.00
01-01-06-00 重疊薪俸 $ 74,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 14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5-00 出席費 $ 224,00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 120,0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1-00 私人電話 $ 1,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1-00 家庭津貼 $ 45,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 2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 50,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15,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 1,938,000.0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02-01-04-00-02 書刊及技術文件 $ 5,000.00
02-01-04-00-99 其他 $ 3,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5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10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2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02-02-07-00-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 5,000.00
02-02-07-00-06 紀念品及獎品 $ 50,000.00
02-02-07-00-99 其他 $ 3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02-03-01-00-05 各類資產 $ 50,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1 電費 $ 1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02-03-02-02-01 水及氣體費 $ 5,000.00
02-03-02-02-02 衛生及清潔 $ 50,000.00
02-03-02-02-03 管理費及保安 $ 2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02-03-04-00-01 不動產 $ 100,000.00
02-03-04-00-02 動產 $ 5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7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8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02-03-07-00-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6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02-03-08-00-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 600,000.00
02-03-08-00-99 其他 $ 15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20,000.00
02-03-09-00-06 銀行手續費 $ 10,000.00
02-03-09-00-99 其他 $ 35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 18,000.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 10,000.00
05-02-03-00 不動產 $ 8,0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 200,00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 200,000.00
   
總開支 $ 4,450,000.00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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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