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4

刊登日期:

2014.4.30

版數:

5706

  • 將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相關類別 :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2/2001號行政法規《民政總署之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盧德全全職擔任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委任,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7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4

    刊登日期:

    2014.4.30

    版數:

    5706

    • 委任一名駐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合同》第十七條,以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許志樑為駐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由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二、執行上款所指的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幣六千六百元。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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