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4/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14

刊登日期:

2014.2.26

版數:

2535-2536

  • 更正第15/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15/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
  •  
    相關類別 :
  • 治安警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4/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鑑於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5/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中文及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六、在本轉授權批示簽署日至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之期間,按轉授權限範疇內作出之所有行為均獲追認。”

    應改為:“六、治安警察局長警務總監編號214831馬耀權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至本批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之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所有行為均獲追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沈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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