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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9/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簽訂衛生局第一期擴建工程——專科大樓、綜合服務大樓及前線人員宿舍的設計延續服務之合同附註。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所指附件五(四)項所規定的權限,第18/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連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施力濤為旅遊局商務旅遊及活動處處長,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旅遊局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委任施力濤擔任旅遊局商務旅遊及活動處處長一職的理據如下:
學歷:
——“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的“Bachelor of Arts – Marketing”。
專業簡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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