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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86/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萬訊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提供備份儲存裝置系統、KVM切換器及伺服器之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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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伍文湘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簽訂提供澳門地區性風險評估顧問服務——第一階段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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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雪萬龍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Newpage Consultadoria Limitada”簽訂提供“2014年博彩業顧問及研究服務”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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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