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3/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13

刊登日期:

2013.8.21

版數:

11716-11717

  • 委任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4/95/M號法律 - 重組消費者委員會--廢止六月十三日第12/88/M號法律第十二至二十五條。
  •  
    相關類別 :
  • 消費者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3/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經六月一日第1/98/M號法律修改的六月十二日第4/95/M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下列人士為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兩年:

    歐陽月勝;林日初;馮國康;飛文基;郭林;李萊德;李惠萍;莫志偉;蕭婉儀;謝家銘;黃國勝。

    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74/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4/2013

    刊登日期:

    2013.8.21

    版數:

    1171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Double-Take Availability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4/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安富利電腦服務(澳門)有限公司”簽訂提供Double-Take Availability軟件之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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