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3/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13

刊登日期:

2013.1.16

版數:

35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3/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七條,結合經第26/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0/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怡和科技(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資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54/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13

    刊登日期:

    2013.1.16

    版數:

    35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經第26/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0/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衛安(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55/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13

    刊登日期:

    2013.1.16

    版數:

    359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5/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經第26/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0/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國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56/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013

    刊登日期:

    2013.1.16

    版數:

    359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6/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經第26/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0/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中華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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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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