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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86/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的中文本存在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首席警員陳建峰……”

應改為:“……首席警員陳建鋒……”。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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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