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李順康、劉桂明及林耀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壹年。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李育琛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周鈺婷、冼賀華及陳碧茵,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為期三個月。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陸詠豪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在文化局開始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特此聲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簡凝聳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在衛生局開始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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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財政局局長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江麗莉)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獲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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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張玉英碩士——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司法警察局副局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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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徐錦波及唐碧菁擔任審計局高級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陸耀祥及馬世廉擔任審計局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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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代主任 鄒家禮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梁燕銀,第五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64190,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張才福,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85001,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所作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九條第一款及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完成關員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學員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其名單如下:

關員編號 01120——官淑敏
" 02120——覃舜君
" 03120——鄺敏兒
" 04120——鄭曉珊
" 05121——李志鵬
" 06121——陳文亨
" 07121——梁家豪
" 08121——蔡錦源
" 09121——黃信永
" 10121——區健濠
" 11121——方君瑞
" 12121——周聖山
" 13120——李湘
" 14121——李恩政
" 15121——林榮裕
" 16121——孫發耀
" 17121——梁景輝
" 18121——廖小明
" 19121——徐嘉明
" 20121——趙家鴻
" 21121——楊景雄
" 22120——顏阿衫
" 23121——譚泳聰
" 24121——梁偉文
" 25121——唐富華
" 26121——廖永杰
" 27121——趙啟彬
" 28121——羅堅祺
" 29121——姚本昌
" 30121——李家輝
" 31121——李嘉杰
" 32121——黃志豪
" 33121——楊耀安
" 34121——李尚煒
" 35121——馮文浩
" 36121——郭惠紅
" 37120——馮月嬋
" 38121——蕭政宇
" 39121——莫子揚
" 40121——李明佳
" 41121——余耀平
" 42121——蘇富安
" 43120——鍾樂兒
" 44121——鄧耀飛
" 45121——黃健樂
" 46121——黃嘉偉
" 47121——鄭偉富
" 48121——卓阿明
" 49121——趙卓恩
" 50121——郭元亨
" 51121——胡卓豪
" 52121——陳國良
" 53121——方嘉俊
" 54121——梁嘉豪
" 55121——潘展華
" 56120——洪楚詠
" 57121——郭志輝
" 58121——李嘉良
" 59121——盧家亮
" 60121——陳麒斌
" 61121——葉恩保
" 62121——何偉東

上述人員進入之職位的年資及薪俸自就職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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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議決如下:

馮傾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議決如下:

Bruno Cardoso Brazã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麗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司徒子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羅敏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吳紹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王美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錢梓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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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經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修改的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五款和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中級法院書記長Artur Joaquim Remísio Maurício之編制外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仇健堯、游毅華、黎家樑、林衍雄、辛福青及戴爾欣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吳麗霞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譚碧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秀金、盧旭宇、施劍華、鄧偉聰、黃嘉莉及王敏燕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勞震宇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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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茲公佈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核准之檢察長辦公室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檢察長辦公室二零一二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0 其他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3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4 00 00 資產租賃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830,000.00
02 03 05 00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45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80,000.00  
          總額 830,000.00 830,000.00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陳詠甜——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譚德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的批示:

盧志華——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陳樹森——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Reinaldo Saturnino da Ros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起轉為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批示:

何健波——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羅起強——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胡麗儀——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曾慧心——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梁錦芬、李霞——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楊俊傑——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林程竹——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Virgínia Maria Xavier——根據經第38/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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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梁淑華——應其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康明琪——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六個月。

梁浩賢及馬俊業——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伍培輝及黃光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等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勤雜人員及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二十八日止及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一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工作人員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羅潤燦,第九職階技術工人;

朱策新,第六職階技術工人;

勞潤佳,第一職階技術工人;

程金鶯,第八職階勤雜人員;

吳海祺及譚寶坤,第七職階勤雜人員;

鍾少雄及馮東興,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劉永福,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麥宏,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詹少德,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江勝輝及梁偉豪,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Anabela Agostinho Poon Almeid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何佩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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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黎嘉輝、陳兆翔、Luís António da Rosa Neng及盧金城,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及職階不變,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十月十六日、十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何鴻略及劉嘉桃,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及職階不變,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及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陳杏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370點,另將該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麥瑞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350點,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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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歐嘉恩、歐佩芬、陳美怡、陳世亨、陳雪玲、陳天雄、謝倩雯、鄭燕玲、鍾英輝、Cremilda Andrade Dias Azedo、何韻茵、楊少虹、葉婉儀、葉詠詩、郭潔綾、林艷明、林競文、劉燕鈴、劉美珊、劉偉文、梁健陽、廖素平、雷美蓉、麥倩彤、徐文輝、吳艷嫻、伍嘉瑜、彭海韻、蘇欣琪、蘇惠萍、蘇永堅、鄧海英、鄧韻婷、汪嘉寶、王莉敏、胡成武及楊倩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陳浩鋒及林向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3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黃寶瑩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歐陽雁敏、鄭穎斯、朱海雲、江鳳雲、林樹昌、劉曉汶、李明基、梁永杰、梁綺靖、莫倩倫、王翠華、黃曉琳、黃銀慧、孫麗明及鄧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容永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的薪俸點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Chan Gilberto Hermano、張君平、梁嘉超、吳若瑜及司徒艷梨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薪俸點30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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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法 律 改 革 及 國 際 法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José Miguel Neves Figueiredo——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於本局任職,為期兩年,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瑞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小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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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局長 朱琳琳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周,發培——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05點。

黃,浩文——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0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余,永棠,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自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文,建峰及曾,世聰——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50點。

勞,健勝——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95點。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陳,惠堅——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吳,鐘及鄭,國伍——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郭,家榮、李,永年及梁,卓棠,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8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五職階勤雜人員楊,玉嬋,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60點,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譚,漢榮、謝,少華及余,寶坤——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首位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其餘自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謝,瑞琼及梁,妙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衛生監督部:

鍾,日添及黃,文甜——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張,譚貴——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張,榕根——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瑞生——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Sabado, Carlito Valdez——澳門文化中心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 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吳,金生——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八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五職階技術工人鄭,金華,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李,桂武,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耀光——文化康體部第九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莫,卓漢——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 生效;

鄧,有榮——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陳,容大、吳,結六、陳,麗珍、馬,華管及吳,傑友——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首三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八日起生效,其餘自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楊,建如——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李,惠蓮——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古,力生——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楊,忠民——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吳,容強——第八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煥樑及郭,智偉——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林,家和及李,公埠——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葉,潤林——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鍾,志成及林,茂發,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4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譚,良驃,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190點,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Da Silva Paiva, Isabel Fatima,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添勝——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梁,炳泉——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呂,景華——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木連及冼,錦祥——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林,惠泉——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黃,小惠——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梁,潤勝——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陳,偉漢——諮詢委員會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范,麗卿——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榮生——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莊,秀球及梁,丁滿——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鄭,格新——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袁,錦榮及楊,國華——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余,柱、梁,洪枝、盧,金洪、蘇,那朋、黃,凱行及李,少和——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吳,金華、林,維佳、黃,積新、甘,玉璋、梁,金木、鄧,偉良及雷,方——建築及設備部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林桂標及陳,錫仁——道路渠務部第八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Madeira da S. Pedruco Dias, Guilhermina,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7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劉,紅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盧,添明及劉,玉其——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鄧,執滿——財務資訊部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李,偉鴻——資訊處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

鄧,文——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3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張,振華——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許,育民——第四職階市政機構助理管理員,薪俸3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徐,翰平及郭,德松——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馮,榮基——第九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李,有根——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周,永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麥,秉賢及葉,北生——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黃,錦權——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譚,汝林及鄺,柏林——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黃,細錦、周,見光及高,炳權——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首位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陸,超明——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梁,錦強——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鄺,標根——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吳,紹華——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譚,志勝——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袁,漢初——第三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19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蕭,煥添——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葉,海城——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蘇,勝全——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金滿、譚,順友、尹,力洪、陳,容體、譚,順明及余,燕恩 ——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首位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其餘自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吳,亞帶——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陳,餘添——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馮,志明、趙,健回、張,國良及梁,華堅——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霍,金穗——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方,貞雪——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陳,世光——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羅,英明——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倫,錦源——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任,寶歡——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六職階技術工人Da Rosa, Cristovão Maria,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麥,耀明,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480點,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趙,健標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85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新強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De Assis, Anabela學士及蘇,偉斌學士——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及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偉洪——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薪俸5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羅,麗華——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李,淑欣——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徐,傑及李,志明——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何,佩玲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美娜——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5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陳,志平,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劉,秀慧,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50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修改林,祥之散位合同期限,為期三個月,職級為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陳,玉坤學士——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海濤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黃,焯欽——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0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羅,路明——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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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副消防區長徐建平,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1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陳光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527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莊文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655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a)項,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八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八職階勤雜人員張慧玲,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80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十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二級教師黃寬,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952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七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民政總署勤雜人員關維,供款人編號604845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民政總署技術工人區榮發,供款人編號606788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衛生局護理助理員黃美霞,供款人編號615535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教育暨青年局中學教育一級教師劉敏儀,供款人編號606865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郵政局郵差周天寶,供款人編號613160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郵政局郵差林太鋒,供款人編號615494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Leong Weng Yee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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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程懿茵——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Micaela Francesca Costa Antóni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Alexandra Tendeiro Caldas Duque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依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姚桂鳳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Rebeca dos Santos Lope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袁燕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Diana Gageiro Mad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1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燕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Priscila do Espirito Santo Dia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振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胡小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曦晴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智斌及Ernesto Orlando Per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的第12/2011號法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九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7-01-0經濟分類04-01-05-00-62,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文化產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12/2011號法律第十條三及四款之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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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社會保障基金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何敏儀,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福安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二十九條第三款(一)項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九條連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十九名的督察實習員歐陽婉華、何佩欣、陳億達、周文慧、譚嘉榮、歐陽麗華、梁奕桐、黃志偉、陳心儀、蔡國恆、梁小燕、許志媚、李杏儀、殷嘉杰、林曉華、李蕙珠、李子揚、雲暉鈞、馮世傑、梁淑華、關廣泉、劉雪儀、李鈺淇、陳詠芯、吳艷雪、蘇文傑、陳志敏、蔡曉娜及倪少文,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為280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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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鄧珮芝,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歐陽信偉,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葉錦堯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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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Ricardo Leong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獲續期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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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徵用海關關務監督陳堅良在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徵用澳門監獄副警長黃德同在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與梁少明及張月青簽訂為期兩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與林淑芬續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述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兩年:

張安平續聘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05,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梁永然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楊鳳章續聘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劉震宇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黃家強續聘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25,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

容韻媛、陳婷歡、楊曉慶、潘凱菱、何嘉思、何靜思、梁麗嫻、Mendes Gil Clementino、王冠豪、莫雯潔、郭善怡、梁雪歡、梁達均、何志峰、梁振浩、楊綺君、方志明、Ferreira Carlos Alberto Esteves及Niza da Silva Jonas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梁鳳蓮及麥詠珊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

劉明慧、戴美婷、洪世清、李凱宜、羅劍芬、施少偉、卓學鳴、鄺俊傑、關光義、李錦雄、楊佩儀、林偉明、林嘉珮、洪小青、連小君、古建平、麥榮峰、陸世華、巫敏安、李吉逢及李小媚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周偉棋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述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駱雲光續聘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黃有明續聘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

李沙錦及胡錫乾續聘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

岑笑容續聘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

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

李志明續聘為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

張杏芬續聘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

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

馮瑞華續聘為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50;

梁麗儀、余翠玲、阮麗琴、葉榕桂、梁清蘭、陳惠儀、許銀笑、袁仲嬌、郭小麗及馮美玲續聘為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20;

林煥笑續聘為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本局與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方貴安簽訂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並收取薪俸點600之薪酬。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本局與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余麗芬、勞曦明、宋丹婷及梁廣彬簽訂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並收取薪俸點305之薪酬。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本局與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王敏婷簽訂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並收取薪俸點265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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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所作出之批示,按照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以及行使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一十一條所賦予權限:

由於首席警員編號191911宋志峯,違反《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十二條第二款o)項所規定的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四十條a)項的規定,決定對首席警員編號191911宋志峯,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執行。

由於警員編號326051黃嘉興,違反《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十二條第二款o)項所規定的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四十條a)項的規定,決定對警員編號326051黃嘉興,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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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尤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鄭芷明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65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朱紹傑及鮑凱威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75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黃亞妹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盧貴芳及袁詠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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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澳門監獄獄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楊文裕,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蘇捷雄及董福元,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勤雜人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鄭達成,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楊錦連,澳門監獄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劉家寶,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林惠娟,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何海源及黃家立,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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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以及第10/2010號法律第四十條的規定,核准公佈衛生局編制外合同醫生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生效:

姓名 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的狀況 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狀況 任用方式
職級 職階 職級 職階
陳幸茵 牙科醫師 2 普通科醫生 2 編制外合同
俞娟 牙科醫師 2 普通科醫生 2 編制外合同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應高玉英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散位員工獲續期一年:

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譚家偉,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葉路華,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技術工人鄭洪林及蔡峰,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技術工人鄭國雄,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九日之批示:

應彭穎茵之要求,其在本局以臨時委任方式擔任第三職階一級護士,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起免職。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之批示:

應謝杏賢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退休) 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應夏京文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專科培訓的實習醫生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6/2010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黃江虹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及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6/2010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高雅瑤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及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張勇全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及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陳雁媚及梁麗群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及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應鄭佩芝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四職階顧問藥劑師黃紹基,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等藥劑師趙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藥劑師黃露雯,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藥劑師林俊耀,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二職階二等藥劑師秦祐鵬及梁嘉茵,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藥劑師蔣蘇珊、鍾小琴、Ho Joel及廖家樂,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陳麗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李衍照,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趙蕙心,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Alves, Manuel Filipe do Amaral,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林耀邦及李啓康,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陳金鳳、羅美好及吳春霞,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黃用花,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鄒超英及余杏群,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陳瑞媚及楊曉鳳,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麥玉蓮,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陳順英,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吳艷濃,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楊均玉,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周達強,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梁仲元、勞照卿、盧苑梅及潘志輝,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阮雪雯,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謝榮華,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陳紅基、陳結紅、古少敏、劉妙卿、李月娣及黃美雁,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龐文苑,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毛雪芳及黃翠琼,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陳啓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甘武娟及劉建國,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王曉,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羅碧華,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趙麗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李水木,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何菲及黎雪英,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霍惠珍,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謝樹雄及梁堅興,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譚鈞瑞,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張少珍及袁麗娟,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三職階一等衛生督察陳惠敏、趙葉歡、馮慧婷、梁勛、廖金蓮、譚麗容及黃志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三職階一等衛生督察莊仕海及林愛蓮,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應麥寶常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應鍾利芬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的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咏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之批示:

應詹健德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起予以解除。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陳蔚然及邵淑玲,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李燕紅及黃李彩雲,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高級護士(退休)Lao dos Santos Gomes, Fatima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有權收取薪俸點505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應李農凱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的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志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之批示:

應盧嘉利之要求,其在本局以臨時委任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一級護士,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起免職。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之批示:

應黃美霞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0/2010號法律第十七條規定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劉懷烈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顧問醫生,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批示:

李楚峰,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顧問醫生——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應其要求提前終止已獲批准之長期無薪假,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批准予以追認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起回任本局人員編制。

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冼年銀、秦子添——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563號及第M-187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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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海業——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 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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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ipa Cristina Nunes Freire e Rita Álvares Gomes de Amorim Mergulhão Ó——獲准許從事治療師(心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T-0229及T-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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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曙謙——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W-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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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安綜合中醫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242,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青草街21-A號鴻發大廈地下D座,持牌人為冼振昌,住所位於澳門沙瀾仔街31-39號海威大廈5樓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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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氯沙坦鉀片50m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3。

上述成藥之製造商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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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甄健榮、李苑平——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286號及第M-181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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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譚敏華、徐紅——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2000、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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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婷珍、謝俊傑——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934、M-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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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曹巧雲、陳家豪、羅譽中、李秀君——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344號、第M-1631號、第M-1790號及第M-184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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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瑜——應其要求,中止第W-0395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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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批示:

劉皚瑩,本局二等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批示:

梁偉華,本局一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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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七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請陸詠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4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及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下列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分別晉級為本局如下職位:

1.編制內人員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

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高級技術員傅玉蘭,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2.編制外合同人員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

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高級技術員陳子瀝,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之二等高級技術員周紅萍及陳聰,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翻譯員Angela Mericia Vong,轉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技術輔導員甄惠鴻,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梁麗香,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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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容美華——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公共關係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蔣文龍——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余達仁——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二年。

李金蓮——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潘子龍——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黎錦明——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及第三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起,職級晉階為個人勞動合同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220的薪俸。

楊夢蓮——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起,職級晉階為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3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鄭姬嬋——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黃伯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期二年。

陳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鄭立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張健華——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劉有銳——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起,職級晉階為散位合同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80的薪俸。

准 照 摘 錄

一級餐廳, 其中文名稱為“東國海鮮火鍋城”和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Tong Kwok Hoi Sin Fo Wo Seng”,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獲發第0646/2012號牌照,持牌人為“旗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King Ship Gestão de Comes e Bebes Lda.”和英文名稱為“King Ship Food & Beverage Management Company Ltd.”。場所位於氹仔成都街209號及大連街69號至尊花城地下E及Q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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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溫商國際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Ou Mun Wan Seong Internacional (Grupo) Limitada”及英文為“Ou Mun Wan Seong International (Group) Tours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獲發准照第0193號,持牌公司為“澳門溫商國際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Ou Mun Wan Seong Internacional (Grupo) Limitada”及英文為“Ou Mun Wan Seong International (Group) Tours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北京街202-A至246號澳門金融中心9樓H座。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旅遊局

副局長 Manuel Gonçalves Pires Júnior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批示核准之社會工作局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修改:

社會工作局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01 01 03 01 00 報酬   40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4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02 01 01 00 00 建設及大型裝修   1,5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500,000.00  
02 03 04 00 00 資產租賃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3,00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1,00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1,000,000.00
          總額 3,900,000.00 3,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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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委員:張惠芬,張鴻喜,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批示核准之澳門理工學院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澳門理工學院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澳門幣

職能分類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3-02-1 01 01 03 01 00 報酬   3,530,000.00
3-02-1 01 01 06 00 00 重疊薪俸 400,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3-02-1 01 01 07 00 02 委員會成員 10,000.00  
3-02-1 01 01 09 00 00 聖誕津貼 80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3-02-1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700,000.00  
3-02-1 01 02 04 00 00 錯算補助 10,000.00  
  01 05 00 00 00 社會福利金    
3-02-1 01 05 02 00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10,000.00  
  01 06 00 00 00 負擔補償    
3-02-1 01 06 04 00 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1,6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0 其他非耐用品    
3-02-1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200,000.00  
3-02-1 02 02 07 00 99 其他 5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2 00 設施之其他負擔    
3-02-1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10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3-02-1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1,060,000.00  
3-02-1 02 03 08 00 05 教學   3,08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3-02-1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100,000.00  
3-02-1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100,000.00  
3-02-1 02 03 09 00 06 銀行手續費 100,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3-02-2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00,000.00  
  04 03 00 00 00 私人    
3-02-2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50,000.00  
  04 04 00 00 00 外地    
3-02-1 04 04 00 00 02 給予外地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6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5-02-0 05 04 00 00 01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10,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00 投資    
3-02-1 07 03 00 00 00 樓宇   1,000,000.00
3-02-1 07 06 00 00 00 各項建設   2,300,000.00
3-02-1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4,000,000.00  
            總額 9,910,000.00 9,910,000.00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代秘書長 趙家威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之批示:

甄美娟——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旅遊學院副院長,為期二年。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曉靜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0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蕭歡源在本基金擔任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20點。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苑珊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下列主管人員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劉麗群碩士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詹慶心碩士擔任地籍處處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羅少萍碩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其擔任本局資料收集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及第70/93/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雅永健碩士為本局地圖繪製廳廳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雅永健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本局地圖繪製廳廳長一職。

2. 學歷:

——資訊工程系學士;
——地理資訊系統理科碩士。

3. 專業簡歷:

——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高級技術員;
——1993年12月至1998年11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資料處理處處長;
——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地圖繪製廳廳長;
——1999年11月起,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
——2005年10月至2009年8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料處理處職務主管;
——2009年8月起,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料處理處處長;
——2011年4月起,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地圖繪製廳代廳長。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及第70/93/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余家敏碩士為本局資料處理處處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余家敏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本局資料處理處處長一職。

2. 學歷:

——測量工程學系學士;
——測繪及地理資訊學理學碩士。

3. 專業簡歷:

——2002年9月起,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地圖繪製廳高級技術員;
——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地圖繪製廳職務主管;
——2011年4月起,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料處理處代處長。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張剛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400點。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歐家維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職級的薪俸點27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地形測量員歐家權因自願退休而脫離公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邵允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鎮庭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吳家欣——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José Manuel Rodrigues da Cost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許震邦——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偉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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