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0/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6/2011

刊登日期:

2011.9.7

版數:

9864-9865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學員門禁出勤記錄系統及其配套設備的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0/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萬訊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提供學員門禁出勤記錄系統及其配套設備的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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