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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中葡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按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

“…駐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應改為:

“…駐新渡輪海上客運(澳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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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